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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雷克萨斯不按合同交车

一市民反映:我于9月15日在长沙美东雷克萨斯店签订了购车合同,并支付定金2万元。等了2个月,11月中旬业务员回复,我定的车11月生产新改款的车,没有老款车了,新改款车销售价也不一样。我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按约定价格交付车辆,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交付,可按照定金罚则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11月28日,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回复:经调解,被诉方表示因车辆升级,现有车辆厂家已无法生产,因此无法提供合同中约定车辆。被诉方表示无法以原合同价提供新款车型,可以退还定金给当事人,但无法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当事人不同意此意见,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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