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民族转型农耕,元朝初年的农业生产秩序是如何得到恢复的?

蒙古是靠游牧起家的,游牧给他们提供生存所必须的食物和衣物,也是因为游牧练就蒙古人高超的骑射本事。在马上如履平地,成为他们征服亚欧大陆最重要的手段。

蒙古人征服中原,征服汉族王朝后,他们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就是如何与汉族农耕和睦相处,农耕与蒙古人的游牧有着天壤之别。如何对待已征服地区的农业生产?如何加强对汉地统治已经成为了蒙古急需解决的问题。

蒙古占领区的农业的生产现状

1.蒙古人对农田的破坏

在蒙古人的征服战争中,1234年,蒙古与南宋联合破蔡州,金亡。不久,蒙古就占领整个中原地区。战争不仅破坏了北方农业原有的生产活动,战后农业生产也得不到恢复。蒙古按照划分战利品的方式把中原占领地分封给了诸王贵族,作为他们的食邑。

这些诸王贵族把原来蒙古的游牧经济带到了汉地农田上,把许多良田改为了牧场。

在《历代名臣奏议》中赵天麟就指出“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孽畜。”蒙古人入主中原后,不思恢复生产,专把良田改作荒田,这是开历史的倒车,严重影响了中原农业生产的恢复。

2.蒙古人对农业耕作者的迫害

所谓农业耕作者,那就是农民。蒙古人在征服战争中就对人口就行了大量的屠杀,战乱之后引起的饥馑和疾病,又使劫后余生的百姓大量的死亡。

侥幸免于死亡的农民,又难逃成为农奴和奴隶的命运。蒙古军阀、贵族在战争中趁机占有大量的奴隶,称之为驱口,即“被俘虏驱使之人”。蒙古人不仅把游牧经济带到了中原地区还把他们比较落后的社会关系,即奴隶社会给带到中原地区。

许多农业沦为了奴隶,他们是蒙古贵族的私产可以随意买卖,过着人畜不如的生活。

蒙古人对农业的破坏除了把农田变为牧场和把人变为奴隶外,他们还多次掠夺中原物质,蒙古统治者屡次向民间括马,仅在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至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蒙古两次括马达到22万匹之多,并且在一些地区还下令禁止把马和车用于拽展耕作。

元朝初年促进农业恢复的措施

蒙古人不因地制宜的统治方法和生产方法最终只能自食恶果,使所占领地区不仅得不到稳定也不能实现其所想要的经济财富。那么较早意识到需要改变统治方式的人,那就是元朝的开创者——忽必烈。忽必烈建立元朝后执行了一系列措施,大大促进了元初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

1.政策方针的转变

早在忽必烈还未成为蒙古大汗和建立元朝之时,他就开始广泛的接触汉人士大夫,研究各项政策《元史·世祖一》中记载道“帝在潜邸, 思大有为于天下, 延藩府旧臣及四方文学之士, 问以治道”。

在蒙哥汗即位后,忽必烈被派去管理漠南地区,更是听取了汉族士大夫的意见,开始采取有利于农业恢复的措施。等到他登基为皇帝后,立马“首诏天下,国以民为本,民以衣食为本,衣食以农桑为本”。

(《元史·食货》)忽必烈以皇帝诏令的形式告诉天下人,国家要以农桑为本,而非草原的游牧。忽必烈还是到要发展农业,光有土地不行还得有人,只有人和土地相结合才能进行生产。在一次诏谕中,忽必烈就明确地指出“夫争国家者,取其土地人民而已,……使百姓安业力农,蒙古人未之知也。”(《元史》)正是有了思想观念上的转变,才接下来元初恢复农业发展的措施。

2.设立专门管理农业的机构和官员

中国历代以来都设有专门管理农业的机构,但是到了元朝忽必烈时代达到了比较完善的程度。早在他还未登极管理漠南时,他就设立了劝农使,这是他抓农业生产的开始。

等到忽必烈登基之后,他在中央设立了专管农业的劝农司(后来改为司农司)掌劝课天下力田事,同时任命了一批官员为大司农(后改为大司农司)和劝农使共同负责天下的农业和水利事物。

为了提高对农业的重视,忽必烈一度把江淮行大司农司官级升到了事秩二品,同时“各路达鲁花赤总管添兼管农事。散府州县达鲁花赤长官添本府州县劝农事”(《元典章》),要求各个等级的达鲁花刺都要管农事,全国大小官员都要管农业,这是我国古代历史上绝无仅有的。

3.对于技术和农业经验的推广

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下令收集农业方面的资料,对所收集来的资料要“讲究可否,别颁行之”。也就是要先实验,再推广,在此基础上编成了我国最早由政府主持编著的官修农书——《农桑辑要》。

《农桑辑要》不仅有农业生产技术的指导也有了家畜、家禽饲养技术的指导。颁行之后,影响很好,是“刊行四方,灼有明效”。

因而在元仁宗时期又印刷了一千五百部,分给各级官员,作为指导农业生产的依据。

除了《农桑辑要》外,忽必烈还下令各地要带头扑杀虫害,总结经验,保护庄家。对于当时农业生产来说,最大虫害莫过于煌灾了。忽必烈曾下令“蝗蛹生发,官司不即打扑、申报,及申验灾伤不实者纠察。”任何地方的农田里发生虫灾,如果地方官员不带头消灭,上报,将会受到查处的。

在于皇虫多次打交道后,政府也逐步掌握了蝗灾发生规律。忽必烈下令把蝗虫生育生活规律传授给各级官员和百姓,要求州县官员根据每年蝗灾发生的规律,及时带领农民进行扑杀。

4.合理组织农业生产的恢复

第一,退牧还农。如前文所讲,蒙古南下把很多的农田都变成了牧场,这是一种非因地制宜的作法。忽必烈在认识到其中的错误后,在中统三年(1263年)就下令“禁诸道戎兵及世家纵畜牧犯桑枣禾稼者”(《元史》)。不仅下令不能放纵牲畜破坏庄家,还要求把一些强占为牧场的农田退牧还农。

第二,保护和安抚农民。如上文所讲蒙古人南下后,许多农民成为了蒙古人的奴隶,他们不仅遭到蒙古人严重的压榨外,还脱离了农业生产,使农业生产发展失去了应有的劳动力。在认识到人的作用后,忽必烈是要求各地“管 民官,劝诱百姓,开垦田土,种植农桑”(《元史》)。各地官员要招附流亡,课劝当地的农业生产。对于一些生产困难的农民,忽必烈要求各地政府给农民免费提供农具和种子,爆炸生产能够进行。

第三,把“锄社”给官方化成“村社”。元朝初年,北方农民为了自保成了一种“锄社”。锄社之间,各家各户相互帮助,可以达到“苗无荒秽,岁皆丰熟”。这种做法被元朝采纳了,至元七年(1270年),元政府下令在汉地成立村社,50户为一社,以通晓农事者为社长,社长组织本社居民垦荒耕作,修缮河渠,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

5.薄赋政策

蒙古的游牧文明与汉族的农耕文明相比起来是比较落后的,他们入主汉地之后,往往采取的是竭泽而渔的剥削方式,并不满足于按部就班、取之有度的正常剥削方式。蒙古人不懂租税,于是在汉地推行“包银之法”,即百姓要向政府纳的税之一,而且是非常重的,《元史·食货志》记载道“初汉民科纳包银六两”。

这是朝廷规定的,而在实际操作中,各级官员层层叠加,十分的繁重。在认识到其中的危害后,忽必烈决定废除“包银之法”,改立赋税形式。改变之后,元初在北方主要征收两种税,一个是丁税一个是地税,其中“规定每丁税科粟一石,驱丁五升。新户丁、驱各半之,老幼不与。”

而南方灭宋之后,废除了南宋许多的苛捐杂税,主要是按照两税法,分夏秋两季征税,按亩征秋粮,夏季征实物或者钞币。在私税方面,忽必烈也多次下令要求地主给佃户减免赋税。比如在得知江南地租高于公租数倍后,还特地下旨让其减税。

6.兴修水利

水是农业生产的命脉,对农业的生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忽必烈是“内立都水监,外设各处河渠司”,共同负责天下水利河渠的兴修。郭守敬这位水利专家受到了忽必烈器重,被推荐后,不久就省为了副河渠使,他发挥专业特长多方考察后,通过合理的修筑新的河渠,恢复了西夏地区的农业生产,有些措施还一直沿用到明中期。

元初政府正式有像忽必烈这种对农业生产十分重视的统治者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稳定了元朝在汉地的统治,使得元朝才能有国近百年。

参考文献

1.《忽必烈的农业政策和农业措施》

2.《元代司农司和劝农使的建置及功过评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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