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年半离婚,18.8万的彩礼要退吗?

专家 

奎 媛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副主任,沈阳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员,沈阳市应急局安全生产专家。

案件回顾

张某(男,系化名)与贾某(女,系化名)于2020年9月登记结婚,双方家庭商定张某给付贾某彩礼18.8万元。然而,由于婚后双方家庭矛盾不断加深,张某于2022年2月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返还彩礼。

法院最终判决,双方当事人由于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也未能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婚姻已无存续的可能性,故准予离婚。

在这一过程中,法院特别关注了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贾某在婚姻中的经历。首先,考虑到张某家庭属于低收入家庭,所给付的彩礼款18.8万元对男方家庭造成了较重的经济负担。然而,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是,贾某在婚姻期间曾终止妊娠,这对她的身体和心理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终止妊娠不仅是一种生理上的创伤,还可能带来长期的心理阴影和健康问题。这种经历对女性来说是极其痛苦和难以修复的,需要更多的关怀和支持。此外,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这也意味着贾某在短时间内经历了从结婚到离婚的巨大变化,这对她的情感和精神状态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综合考量了各种因素,包括终止妊娠对贾某造成的损害、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以及彩礼的实际用途等。最终,法院判决贾某返还彩礼款56400元。这一判决既考虑了男方家庭的经济困难,也体谅到了终止妊娠对女性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

彩礼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赠与行为。它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彩礼的具体数额、形式及用途等,一般由双方家庭协商确定,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对彩礼返还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应当返还彩礼。二、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即使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婚前给付的彩礼导致了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的彩礼返还,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了上述法定情形外,法院在实际审理过程中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彩礼的用途、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等方面。在本案例中,法院特别提到了贾某在婚姻期间曾终止妊娠的事实,这也是影响判决的一个重要因素。

总之,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彩礼返还问题时,应当更加细致入微地考虑女性的实际处境及其在婚姻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与牺牲。法律不仅要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也应体现出对弱势群体尤其是女性权益的特别关怀。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真正促进性别平等,并确保每个人都能在尊重与理解的基础上重建自己的生活。通过更加人性化的方式来平衡各方权益,从而共同构建一个既尊重传统又充满现代文明光辉的社会环境。

转自/《妇女-女人观天下》2024.11. 52页 总第743期

编辑:闪克

责编:妇女杂志新媒体运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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