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平”二次酒驾肇事+逃逸?这个“交警”真刑!
醉驾?
还第二次?
还肇事?
还逃逸?
还想免罚、免诉、保照、不坐牢?
真以为
找找人、请请客、花花钱
拜托“交警”朋友帮忙就能“摆平”?
别天真了
小心上当受骗
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近日,松山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成功侦办一起招摇撞骗案,将冒充交警以帮忙办理醉酒肇事逃逸案件免刑拘、免诉等理由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归案。
2024年11月20日,刑事侦查大队接到受害人王先生报警,称其被某交警大队民警朱某诈骗34000元。接报案后,刑事侦查大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原来,2023年10月,王先生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被赤峰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抓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王先生的酒精含量达182.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且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涉嫌刑事犯罪。曾有过一次酒驾被处罚经历的王先生,自觉此次肯定会被从严从重处罚,便动了“花钱找关系运作”的念头。
于是,在亲戚朋友的介绍下,王先生认识了自称是某交警大队民警的朱某。随后,朱某以给对方 车辆赔偿损失、出具谅解书,办理 免刑拘、免诉讼送礼等理由,在 2023年10月24日-31日先后向王先生索要钱财合计34000余元。然而,钱花了,事情却并没有向着王先生的预期发展,王先生最终依然被判罚入狱,接受法律的制裁。王先生发觉被骗,于是报警。
后经刑事侦查大队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朱某根本不是某交警大队民警,更没有为王先生办理免刑拘、免诉讼等事情的能力。2024年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松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松山区看守所,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酒后驾车不可行
肇事逃逸更不可取
也不要抱有通过歪门邪道
办理“免刑消罪”的侥幸心理
轻信他人的结果
就是钱花了、事没办了、悔之晚矣
真正能解决酒醉驾被查处的唯一办法
就是
遵纪守法,禁绝酒后驾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