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开工资使消费券抵工资,大家来说说这合适不?” 近日,吉林长春一位员工的爆料视频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视频中,他晒出自己辛苦工作 3 个月的 “报酬”—— 一堆被限定使用的消费券,满脸的无奈与愤懑让人揪心。
“这就是摩天活力城开的工资,我 3 个月没开资,开的工资就是这些,这就是我累死累活的结果,不是现金人民币而是消费券。” 话语间,满是对自身劳动付出未得到应有回报的失望。网友们看到这条视频,更是怒不可遏,纷纷留言:“这也太坑了吧,辛辛苦苦工作,结果拿消费券当工资,这能过日子吗?”“企业这是把员工当傻子吗?消费券能交房租、能还房贷吗?” 还有网友调侃道:“大众挣钱大众花,一分别想带回家,这企业可真会‘算计’,直接在内部实现经济循环了。” 这些愤怒又无奈的评论,道出了无数打工人的心声,也让大家的目光聚焦到这件离谱至极的事情上。
员工的无奈:3 个月辛苦换 “纸券”
据了解,这位员工来自摩天活力城,在过去的 3 个月里,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本以为能按时拿到应得的报酬,缓解生活的压力,没想到盼来的却是这样一场 “噩梦”。
从他晒出的消费券可以看到,这些彩印的券面值有 5 元、10 元、20 元、50 元和 100 元不等,还编有号码,上面醒目地印着 “重庆路・活力城 Mall”“大众置业” 等字样。涉事企业 2024 年 12 月 30 日印发的《员工 “消费券” 使用细则》更是给员工们泼了一盆冷水,细则规定,本次发放的员工 “消费券” 只能用于重庆路活力城 Mall 消费,缴纳大众物业管理小区物业费,购买大众置业指定房源及车位,并且有一系列具体使用的详细细则和咨询电话,使用期限截止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最终解释权归涉事企业所有。
“只能去长春市重庆路活力城,不是都可以使用,还分季节。楼下超市用不了,也加不了油,如果拿这个当工资也太坑了。” 员工无奈地抱怨道。这意味着,这些消费券在日常生活的诸多场景中根本无法发挥作用,员工拿着它们,连基本的生活开销都难以应付,更遑论满足其他需求。对于急需用钱的员工来说,这些看似精美的消费券,此刻无疑成了一堆废纸,承载的只有满心的失望与愤怒。
消费券 “陷阱”
这些消费券看似是企业给员工的 “福利”,实则是一个个精心设计的 “陷阱”。首先,使用地点受限。只能在重庆路活力城 Mall 使用,这对于不住在附近或者日常活动范围不在该区域的员工来说,极其不便。想象一下,员工下班后本可以在家附近的超市买点生活用品,或者去常去的餐馆吃顿饭,现在却不得不专门跑到指定商场,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其次,消费项目受限。商场里没有超市,员工连基本的生活物资都无法用消费券购买。虽说有 100 多款商品可用,但最多的是美食和服装,可员工的需求远不止这些。孩子的学费、家里的水电费、房贷车贷等,这些刚性支出哪一项能用消费券解决?而且,消费券分季节使用,进一步限制了员工的消费时机,让本就受限的使用场景变得更加狭窄。
再者,不找零的规定也让员工们头疼不已。如果购买的商品价格低于消费券面值,多余的部分无法找回现金,只能白白浪费,这无疑是在变相克扣员工的劳动所得。
公司回应含糊其辞,问题未解
面对舆论的质疑和员工的困境,公司的态度却让人失望至极。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大众卓越控股集团,希望了解他们如此行事的缘由,以及后续打算如何解决问题,可结果呢?拨打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接听者先是生硬地回应 “不是,打错了”,再打,电话就一直处于正在通话中,仿佛一道无形的屏障,将公司与外界的追问彻底隔绝。截至记者发稿,发送的采访短信也如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丝毫回应。
无奈之下,记者只能拨打《员工 “消费券” 使用细则》上所留的咨询电话,活力城 Mall 的工作人员虽证实消费券已开始使用,但对于关键问题却避而不谈。当被问及公司为何要用消费券抵工资、是否考虑过员工的实际生活困难时,工作人员要么含糊其辞,要么顾左右而言他,只是反复强调券的使用规则,什么 “十足抵用不找零”“部分商家可用”,可这些根本不是员工和大众关心的重点。这种敷衍塞责的回应,怎能不让人心寒?公司的逃避态度,不仅没有平息风波,反而如火上浇油,让员工的不满情绪愈发高涨,也让外界看到了其对员工权益的漠视,对法律规定的公然挑衅。
法律亮剑:违法!
在这起事件中,法律的态度是明确且坚定的。《劳动法》第 50 条白纸黑字写着: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强调的 “货币形式”,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能够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所得,满足生活的各种需求。而消费券,仅仅是一种预付款凭证,只能在特定商家或场所兑换商品或服务,它根本不具备货币的普遍接受性和流通性,无法等同于法定货币。
吉林法律咨询热线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权威回应: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用消费券开工资当然不可以,员工完全有权拒绝,要求企业正常开工资。这种行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员工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更是一语中的,涉事企业此举严重啃噬了劳动者通过货币方式获取报酬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 条,用人单位若要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该企业未经民主程序,擅自将员工工资折换成代金券,已然违法。
法律是劳动者最坚实的后盾,面对企业的这种违法行为,员工们不应忍气吞声,要勇敢地站出来,让法律的天平恢复公正,让自己的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
维权指南
面对企业的这种违法行为,员工们绝不能选择忍气吞声,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注意留存证据。将公司发放消费券的通知、使用细则、与领导沟通工资问题的聊天记录、工作打卡记录等相关材料,统统保存好,这些都是维权路上的有力 “武器”。
然后,及时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拨打 1233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咨询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的联系方式和投诉流程,按照要求提交证据材料,详细说明情况。
若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结果未能让员工满意,还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定途径,仲裁庭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
在这个过程中,员工们不必害怕公司的打压或报复。法律是站在正义这一边的,一旦发现自身权益受损,就要当机立断,通过合法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同时,也希望其他企业能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尊重法律、尊重员工,切勿重蹈覆辙。只有构建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才能长远发展,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这起 “工资变消费券” 的事件,不仅仅是一位长春员工的遭遇,它折射出的是当下部分企业漠视法律、忽视员工权益的乱象。打工人,作为社会发展的推动者,他们付出了汗水与努力,理应得到公平的回报。每一个在深夜加班的身影,每一次疲惫却又坚持的付出,都值得被尊重,被善待。
我们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让更多的人关注到打工人的权益保护问题。也呼吁企业管理者们,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尊重员工、遵守法律,才是企业长久发展之道。只有当企业与员工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我们的职场环境才能更加和谐,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地向前发展。愿每一位打工人的付出都不被辜负,每一滴汗水都能浇灌出幸福的果实。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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