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检察“以小见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近年来,如东县检察院坚持“小案”不小办,立足诉源治理理念原则,多措并举促进刑事和解,持续探索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切实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独特优势转化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效能,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2024年以来,共促成刑事和解112件112人,和解成功率达83%。

用好机制,拓展多元纠纷解决平台。如东县检察院以“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人民调解员”模式进行团队架构,实现刑事和解团队效能最大化。选聘2名政治素质高、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退休检察官担任人民调解员。通过专业化培训,树立服务意识,提高解纷技能。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针对近年来发生在邻里、家庭之间的轻微刑事案件处于多发态势情况,进一步明确《刑事和解案件受理简快机制》适用的案件范围、条件、办案时限等问题,推动刑事和解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一人不成众,独木不成林”。根据轻微刑事案件特点,与基层自治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常态沟通、专项调研等机制。借助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工作力量,鼓励培养群众工作能手,建立第三方参与刑事和解人才库,为刑事和解提供智慧支持。

主动上门,助力矛盾风险防范化解。注重前瞻思维、化基层“末梢”为“前哨”是该院一直以来的坚持。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干预机制,对所辖区域内矛盾纠纷苗头进行摸底排查,及时了解辖区内矛盾纠纷动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矛盾突出、事态可能进一步恶化的紧急事件;对具有和解意向的案件,引导公安机关组织当事人先行和解,有效避免矛盾升级。检察干警深耕诉源治理,利用“检察官进网格”机会,奔赴田间地头开展现场调解。如一起发生在亲兄弟之间的故意伤害案中,哥哥因房地权属问题打断七旬弟弟六根肋骨,该院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明确权属,为双方和解搭建交流沟通的平台,讲清道理、讲透情理、讲明法理,最终促使双方化解积怨、达成和解。案件终结并不意味着检察责任的终结。该院对和解结束的案件定期进行跟踪回访,通过建立回访联络制度,着重了解和解协议落实情况及当事人社会关系修复情况,确保和解协议履行到位,犯罪嫌疑人心理有效矫正,当事人受损关系得以修复。

主动履职,延伸刑事和解工作触角。传递司法救助温情。该院在刑事和解入户调查、走访摸排工作过程中,强化内部衔接,主动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确保法治关怀“不脱节”,司法温度“不断档”。如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该院在开展刑事和解过程中发现,被害人伤情达重伤二级,肇事方经多方筹措合计赔偿36.4万元后再无赔偿能力。而被害人后续仍需大额医疗救治费用,且身患尿毒症多年,无劳动能力,依靠丈夫收废品为生,遂第一时间移送救助线索。控告申诉部门迅速开展评估,开启绿色通道,多渠道给予被害人帮扶救助,缓解实际困难。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在刑事和解过程中检察干警融入更深思考,认真分析研判在手案件,致力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具有难发现、易反复等特点,为防止基层矛盾进一步升级,由小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进一步履行监督职责、放大监督效能。突出法治宣传引导。重视法治宣传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的宣传方式,以案释法、典型示范,覆盖不同领域群众400余人次,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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