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6——
关于设置年货一条街的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加市场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按照“规范经营,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春节期间设置“年货一条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
浦北县县城东风街
二、设置时间
2025年1月13日至2月17日,共36天。(2月17日后无条件撤离)
三、具体要求
(一)摊位只准许销售年货(百货零食类),严禁在经营过程中使用液化气现场制作食品、经营烟花爆竹、明烟明火类、有毒有害和管制刀具等摊点入驻。如有上述行为,经劝导仍不整改的取消其经营资格。
(二)各商户必须服从管理,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有序经营,严禁越区域、越线经营,必须保证摊位周边地面干净、整洁,做到“摊在地净、摊走地清”。
(三)经营商户要做好自身摊位的安全,并管理好自身的财物
(四)如有突发情况、不可抗拒因素等将立即停止临时年货街的开办,各经营者必须配合,无条件服从。
有意向到“年货一条街”销售年货的商家,请于2025年1月9日前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到浦北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报名,2025年1月10日上午9:00到浦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五楼会议室进行抽签。
报名地点:浦北县城科园路容桂市场五楼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浦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 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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