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和商家因预付款退款事宜起纠纷

来源:【银川新闻网】

正在装修新房的市民郭女士向记者反映说,前一阵子她和一家油漆供应商约定由对方负责油漆的供货和施工,但后来出于其他考虑,她决定另选品牌,双方由此发生了纠纷。

预付了一万元

郭女士介绍说,去年12月25日她通过业主群找到了一位姓宋的油漆供应商,在和对方简单沟通后,她决定由对方负责供应某品牌油漆并进行施工,合同总价为13000元。但时隔不久,因为郭女士和家人改变了主意,所以她决定取消该笔订单。由于在签订销售清单后,郭女士向对方支付过一万元的预付款,双方在就退款事宜进行协商时起了纠纷。

“她说货都已经订了,所以这个钱不能退。”郭女士告诉记者,在此前支付了预付款后,她曾和对方再三沟通过,在接到她的通知前,先不选色和订货。

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郭女士手上只有一份销售清单,双方之间并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清单当时也没有盖章,问她咋回事,说是章不在,后来我催着问她要合同,也是再三推脱。”

对于商家拒绝退款的行为,郭女士表示自己无法接受,因为前后相隔也就一周左右的时间,商家并没有按照承诺履行。

商家讲述事情经过 现场调解成功

1月3日上午,按照销售清单以及查询软件登记信息,记者一行先后前往两处家居广场,都没有找到商家店面,随后记者通过电话与银川市兴庆区龙和慧装饰材料经销部相关负责人宋女士进行了沟通。宋女士在电话中表示,郭女士既然已经预付了货款,就表示自己已经同意了下单,作为商家来说并不存在违约行为。

“之前没有发生任何矛盾,郭女士也没有提前告知要解除合同,我这边已经把师傅安排好,准备给她家施工,结果1月1日她突然说不做了,我就问咋回事,她没有一句好话,说我欺诈她。”宋女士介绍说,沟通过程中郭女士的言语十分激烈,对她也造成了一定的伤害。

沟通过程中,宋女士一再表示全额退款不现实,经过一番调解后,双方最终就退款金额达成一致。“那就扣1500元吧,给她退8500元,三天后到账。”

1月7日,记者通过郭女士了解到,当天商家向她退还了8500元。

律师: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

针对这起纠纷,维权律师张嘉炜分析认为,发生纠纷的关键点在于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

“双方首先是形成了一个买卖合同关系,在过程中均存在一定过错,作为商家应当及时与消费者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九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的条款。”张嘉炜说,广大商家及消费者在发生此类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签订合同是基础,保存证据很关键。

记者 张韶奇 王浩南

【责任编辑:张方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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