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锐评∣男子因同名房产差点被“乌龙法拍”,做好核实哪会有乌龙?

极目新闻评论员 文清蔓

近日,家住北京的李先生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房产风波”。他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自己于2016年在海南省海口市购置了一处房产,一直空着没人住。2025年1月5日他收到法院的公告告知该房产“将被执行法拍”。这起事件虽因法院及时核实并致歉而未造成实质性的财产损失,但却给李先生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虚惊。(1月12日扬子晚报)

相关视频截图(来源:扬子晚报)

从李先生的遭遇来看,仅仅因为与经济纠纷案的被告人同名同姓,其房产就被法院误判并启动了法拍程序,这无疑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拥有执行权的同时更肩负着确保司法公正的重大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建立起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自然可以做到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然而,此次事件中,法院却因未对被执行人与房主的身份进行充分核实,险些酿成大错,这不得不让人反思司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准确核实执行信息,应该是司法执行的必要条件。司法执行的主要目的是强制变现,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虽说情况紧急,要在诉讼中防止被告人转移财产,但是最基本的必要条件不应该不加甄别,身份证号就是其中之一,毕竟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然而法院在开具调查令时,很有可能没有明确写明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信息,导致申请执行人的律师查询到错误的房产信息并提供给法院,而法院在收到后也未进一步核实就进行了查封。这表明在执行程序中,对于关键信息的确认和审核不够严格,过于依赖单一的姓名信息,而忽视了身份证号、房产地址、产权来源等多维度的核心信息。

由此,这一事件也暴露了当前司法信息系统可能存在的不足。在处理大量案件信息时,系统可能无法快速、准确地筛选出同名不同人的差异信息,不能为执行人员提供清晰、无误的决策依据,从而增加了误判的风险。

从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来看,虽然法院在发现错误后及时解除了对李先生房产的查封并致歉,但对于李先生而言,这场虚惊带来的精神损害和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是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而且,如果类似的乌龙事件频繁发生,不仅会对当事人的个人权益造成严重侵害,还会极大地损害司法机关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引发社会对司法权威的质疑。

为了将误判的风险降到最低,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司法机关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全面优化执行流程,强化信息审核环节,建立多轮次、多要素的信息核查机制,确保执行对象精准无误;二是加大对司法信息系统的投入,升级数据整合与检索功能,构建智能化、一体化的信息平台,实现各类案件信息的实时共享与交互,让系统具备自动识别同名人员差异、风险预警提示等功能,为司法执行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少些乌龙事件。同时,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援助与心理疏导,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要认真对待每一个执行环节。只有司法机关认真对待执行权,不断完善执行程序,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畅通救济渠道,才能真正让司法公正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避免不必要的负担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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