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惠民】关于清退自费就诊卡预缴金余额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保障您就诊资金的安全,减少预交金遗忘带来的损失,即日起,我院开展自费就诊卡预交金余额清退工作,为便于您的办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持有克拉玛依市第三人民医院自费就诊卡的居民。

二、办理时间、地点

1.工作日及节假日全天均可办理

2.克拉玛依市第三人民医院收费窗口

三、资料准备

1.办理者为卡主本人时,持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

2.非卡主本人办理时,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3.退款还需携带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上请标明银行卡持有人姓名,开户行地址。

4.以上有无自费就诊卡均可退费,但是无卡无法退还10元卡费,办理时携带资料同上,核对信息后即可办理。

5.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的可携带补充特殊材料:

①外国人居住证复印件;

②军人证复印件;

③本人页户口本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⑤死亡证明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收费窗口→提供相关资料→核对信息→完成退卡退费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通讯员:史思宏

供稿单位:克拉玛依市第三人民医院

单位审核人:肖国权/陈竹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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