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乌尔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

2025年春节临近,乌尔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就规范春节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全区经营者。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与社会责任感,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

二、认真落实防止价格欺诈相关规定。标价必须做到真实准确、明码标价且货标对应、标识醒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各药店、超市、蔬菜店等经营者要保障米、面、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及发热、感冒、抗病毒、消炎类等药品的供应,确保价格基本稳定,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四、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内的菜单、标价牌或其他点菜工具上明确标示菜品价格、计量单位、收费标准等内容,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做到统一,不得出现针对年夜饭、“小份菜”、时令菜品等的“两套菜单”,必须明码标价;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

五、各旅游景区(点)经营者严格规范景区(点)内小商品、餐饮等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做好门票、区间车、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不得出现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对特殊人群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等行为。

六、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实行充电价费分离,严格执行有关电价政策,合理制定服务费标准。

乌尔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通讯员:阿尔孜古力

供稿单位:乌尔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审核人:左兮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 0条评论
登录并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