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资兴及时退费解民忧

“谢爷爷,退给您的诉讼费收到了吗?”

“钱今天已到账了,非常感谢,你们办事效率很高,服务态度也很好,提前祝你们新年快乐!”

这是1月26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民事庭书记员联系谢某了解诉讼费退费情况的一个场景,也是该院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大,持续推动巡察整改真改实改的一个缩影。

谢某借款80余万元给刘某、丁某,但刘某、丁某没有按照约定还款,谢某诉至资兴法院并预交了诉讼费7511.57元。案件经审理,判决谢某承担诉讼费212.57元,刘某、丁某承担7299元。根据规定,法院应退还谢某诉讼费7299元。2024年12月,谢某提交了诉讼费退费的相关资料到法院,但因提供的银行账号与姓名不符,导致第一次退费没有成功。办理此案的书记员及时与谢某取得联系,完善资料后于2025年1月26日第二次退费成功。

过去诉讼费退费没人跟,退费流程手续繁杂,导致案件当事人对法院意见很大。郴州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在巡察资兴法院反馈意见中也指出了诉讼费清退不及时的问题。诉讼费退费事关民本民生和司法公信力,资兴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办法。一方面,健全完善了《资兴市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办法》《资兴市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诉讼费退缴工作流程(试行)》,对诉讼费退付的手续和流程进行了简化优化,对诉讼费退付的时间作了强制性规定,要求在17个工作日内必须退付到位,并建立了由书记员一抓到底的跟踪服务机制。另一方面,对历年来未退诉讼费逐案明确责任人,切实加大清退力度,提高了清退效果。

截至目前,资兴市人民法院对2023年以前的诉讼费退费案件已全部逐案核销,共办理退费674件199.2万元,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刘永跃 黎铁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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