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国家体系的初步形成概况

引言

从公元前5世纪末到公元前221年中华帝国统一之间的战国时代,是伴生并互相交织在一起,彼此之间又互相加强着变化的这些前后相继的,特殊时代之一,它加速了历史的发展过程,激起了社会、风俗、经济和思想的一种全面变化。这种演变进程在最开始时很缓慢,到公元前6世纪时才勉强地显露出来。

接近公元前3世纪末,变迁加快了,以至于其差异一代比一代更加深刻。出发点肯定是贵族社会制度及其信仰的危机,而公元前6~公元前5世纪时,上层贵族与把权力集中到诸侯国或王国首脑手中的最早措施之间的斗争,便揭示了这一切。

如果人们能够确定帝国统一之前最后三个世纪的基本倾向的特征,那就可以说政权所设法摆脱的它自己所受的束缚,也就是在公元前9~公元前7世纪时,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家族和宗教背景。随着它摆脱这一切,它越来越清楚地被设想为一种独特的实体。如果声称国王曾试图摆脱大贵族家族强加给他的控制权,那也无法解释全部现实情况。事实上,在这场传统与时代新要求之间的斗争中,正是政权本身改变了性质。

变化的加速

政权形成这种特征并加强其权威的倾向,不可能与一种军事扩张主义绝无关系。诸侯国为拓疆展土、增加财源收入和实现称霸而发动的战争,是对中央政权反对大官僚贵族斗争的共鸣反响。内部问题和对外战争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成了这个时代变化的真正动力。所以

“战国”时代确实名副其实,正是一种战争推动力,才把上古时代末期的中国各地,都引入了中央集权国家的道路

▲战国七雄领域地图

这里根本谈不到深入探讨占据了整个时代的战争和结盟的具体细节。

其先驱者的数目是七个:“三晋”,也就是自晋国分裂出来的韩、魏和赵国

;由田氏统治的古老而又富裕的齐国;其势力在不久之前才表现出来的两个王国,也就是其都城位于今北京地区和距游牧民的草原非常近的河北燕国,富有马匹并且其风俗粗犷、好战尚武的周初故地陕西的秦国;最后是长江和汉水中游的楚国。

这就是战国“七雄”。

它们之间有时结成短暂的联盟,有时又分裂对峙,而这种联盟有时有利于魏国,有时又有利于秦国,它们形成了这个战争激烈时代的两个主要对立国。在连绵不断的战争中,最古老传统的占有者-中原的诸小城邦,都被它们周围的列强吞并了。先祖的习惯表现得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与时代的需要相矛盾。如果国王(无论是合法者,还是篡权者)希望维持其权力,那就必须拥有他自己的资源、军队和执法者。所以他必须招募新的队伍,而为了他们的利益,又必须剥夺那些望族世家的世袭职务。

政权的变迁

在春秋时代的诸侯国中,有一支小小的专业队伍发展起来了,其职务主要是与祭祀和战争有关,

但也与掌管王府和管理庄园有关。除了由大夫和卿(主管行政职务的司徒、主管战争的大臣司马、主管公共工程的司空、主管刑罚的司寇等职)世代相袭,占据着最高级职务(其具体情况,从此诸侯国到彼诸侯国,变化不定)之外,确实还存在着许多虽不显赫,却又是必不可缺的职务,这就是太史、内史和具有许多下属(卜、巫、史、祝、宰等)负责先祖事务的官员,为国王个人服务的内廷官吏:御马官、御车的仆夫、负责战车的人、主膳官等正式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出自于一个其祭祀地位和经济状态要远远低于大夫与卿家族之人的阶级。

▲司寇·中国古代司法官

他们出自小宗家庭和偏房夫人的儿子(庶子),他们属于“士”(小绅士)集团。但

这个小贵族阶级的角色是军人、有文字记载传说的捍卫者、各种知识的专家,即将变成具有主宰权力的人了。

国王确实正是在该小贵族阶级中选拔其最早的执政官。这正是为什么在导致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之后,用于指在春秋时代战斗的贵族们的“士”字,最终具有了“文士”意义的原因,他们善于执行主要是具有文职特征的政治职务。

在一种中央政权的新类型趋向于形成的同时,地方的权力则彻底变迁了。当由国王敕封的采邑或“封”的古老习惯,往往都同时赐予宫内外的职务时,祭祀铜鼎铭文都试图强调指出其世代相袭的特征。封地在中原的诸侯国是地方权力的惟一源头,于是在秦、晋和楚国中便出现了一个新的字眼“县”。

贵族所获得的采邑,无疑都被置于诸侯国王的直接权力之下,并从他那里获得了一个“县”的名称。

▲中国古代县令剧照

最早将该名词用作这种特殊意义的时代,应为公元前688~公元前687年。这种创新肯定未产生后果,因为“县”在仍处于春秋时代的传统制度中,很快就完全变成大夫或卿家族世袭的了。但是,它与更为古老一类的采邑-县的原则有区别,亦即其获得领土之特征在稍后不久,又拥有了一种彻底改变地方政权的手段。当诸侯依靠小贵族阶级的支持,而摆脱了大家族的控制时,新获得的领土都避免了上层贵族的传统兼并,一直被维持在中央政权的直接归属之下。

“县”于是便变成了一种新型领土统治权(由中央政权的代表控制的行政管理区)的模式,而且在国王强大到足以打倒卿和大夫古老家族的那一天,这种模式便可以扩大到整个王国的领土上。

这就是秦国在孝公(公元前361~公元前338年)统治年间,商鞅变法时所发生的情况。

就在此时建立了一种行政制度,也就是后来秦汉帝国的制度:

领土等级与官吏等级相吻合,县都被归并成了更大的地域范围并获名为“郡”,县和郡各自有一个首府和各自的行政长官(在县中是县令,在郡中是太守)。

因此,这就是发展的方向,它趋向形成一种以一支官吏队伍的存在(这些官吏是经选拔的、领取俸禄和可以被罢黜,受中央政权的节制,而他们的权力被视为中央政权的一种延伸)和把领土分成了许多行政区的做法为特征的政治制度。

▲中国古代官员剧照

但是,仅仅是在魏文侯(公元前445~公元前395年)和

秦惠文王(公元前337~公元前325年)统治时代,才出现了一种“相”的新职务,

随着这种职务又出现了以系统的方式区别文武官职的习惯。只是到了公元前4世纪时期,才建立了由官吏们管辖的首批行政区。为最终实现由中央集权国家开国而导致的彻底变化,则必须在豪族之间的斗争以及在中央政权为摆脱传统控制而作出努力的高潮期间所出现的政治发展之中,再补充以曾为新型国家的形成作出过贡献的其他因素所伴生的活动。

战争的变化

在上古时代和春秋时期,拥有战车、战马和青铜兵器仅为参加战斗的少数人的专利权,这是有贵族血统的人以英勇行为在旷野中对峙和较量。

由农民组成的一批小人物,充其量也只不过是扮演一种次要的角色。但是,礼与传统等级的衰落,在使斗争更具有尖锐激烈性的同时,也在公元前5~公元前4世纪时开始改变战争的特点。

现在已不再是以表现勇敢和在情况允许下表现慷慨精神而变得显贵了,而是要以取胜和征服领土来出人头地。战车的数量在春秋时代末期增加了,过去仅限于某些对峙的战斗,而且在公元前4~公元前3世纪时,又发展起了包围战。

战争的领导权趋向变得不再是贵族们的事务(其中的兵变成了与举行祭祀并列存在的一种传统了),而是战术和战略专家们的事务。

对于效率本身的追求成了战争变化的起因,其发展同时表现在军队的组成和重新重视囤积粮草的程度方面。

▲古代战车

从公元前5~公元前3世纪起,步兵的发展逐渐缩小了兵车的作用,最终引起了与驾驭马车相联系的贵族生活方式的破灭。某些革新促进了战斗形式的这番变化,它们可能是于公元前6世纪中叶,向草原借鉴的刀剑以及弓弩和骑兵部队的出现。用脚拉开的弓弩要比上古时代和游牧民那双弧形的反曲弓,更有力和更准确,它可能成了在中国社会中最常使用的兵器之一,而且直到宋代(10~13世纪)之前都只是作了一些形式的改进而已。它传播的时代可以被断代为5世纪下半叶(据杨宽的考证),但这也可能稍微晚了一些。

至于比战车更为灵活和速度更快的骑兵,则于公元前4世纪出现在北方的王国中,在那里与草原骑兵们的戎装(衣裤),同时是由于模仿游牧民族才被采纳的。

自公元前6世纪之后,陆军部队得以发展,如在晋国,于山区反击山西诸部族的战斗;在吴国(很可能还有越国),那里有着湖泊和大量的河流,其地形很不适宜使用兵车。

▲战场上的古代骑兵

由此一直发展到公元前3世纪的步兵大部队。这种发展应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人们甚至可以说,中央集权国家的开国与战争技术的这种发展,具有密切的联系。

那些贪婪地进行征服和争夺霸权的诸侯国国王们,对于古代之“徒”(步兵,春秋时代贵族战争中的一种仆役)特别重视,并最终在战斗中赋予他们一种直到那时始终遭到拒绝的地位和职位头衔。

结语

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与农民阶级晋升为一种自耕农和士兵的身份地位,是同时发生的,占有土地与在战场上获得荣誉,是同时存在的。但从公元前6~公元前5世纪起,冲突的持续时间与激烈程度、鼓动公元前4~公元前3世纪的诸侯及谋士们的“现实主义”思想等,也是重新关注经济问题做法的起源,或者更具体地说是把经济意识作为特殊现实之起源,因为胜利属于拥有更多的人员、更多的各种资源和更多的粮食储备的人。与政权和战争有关的变化,都具有一种经济和社会的背景,我们最好是强调指出其全部意义。

参考资料:《中国社会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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