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也产生了,随着阶级的产生,国家也产生了,随着国家的产生,奴隶君主制度也产生了。奴隶君主制度是奴隶社会生产关系的自然产物,部族首领是最初的君主,君主掌握着无限的权利而奴隶则毫无权利可言。奴隶只是奴隶主或者君主的会说话的牲口,君主、奴隶主不仅有驱赶奴隶无偿劳动的权利,而且有生杀奴隶的权利。最早的奴隶主国家都是从部落基础上产生出来的较小的国家,君主、奴隶主直接管理自己所属的部落领地,我国的夏、商、周时代就是奴隶主国家时代。
奴隶主国家之间经常发生纠纷和战争,大奴隶主国家征服小奴隶主国家,被征服的小奴隶主国家须向大奴隶主国家称臣进贡,臣属于大奴隶主国家,它们之间仅仅是一种松散的臣属关系,小奴隶主国家对自己内部的事务有完全的自主权。 到了周朝隶属周朝的小奴隶主国家已经有几百个,周朝按照这些国家领地面积的大小和人口的多寡及实力的强弱,分别按公、侯、伯、子、男不同的等级进行分封,给予它们不同的政治待遇。这些国家的拥有者都是君主所属诸侯(奴隶主),夏、商、周是诸侯割据的鼎盛时期。这些诸侯与君主之间的纠纷和战争也连绵不断,诸侯之间相互兼并不断发展壮大自己。到了春秋时代(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兼并战争的规模越来越大,兼并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最后只剩下了齐、楚、燕、韩、赵、卫、秦七个大奴隶主国家。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主要是定居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封建社会生产关系逐渐形成起来,并逐建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到了战国时代(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战国“七雄争霸”又开始了一场持续253年的相互兼并战争,即由奴隶社会逐渐向封建社会的过渡时期,它的意义是诸侯(奴隶主)和君主制度的灭亡和封建中央集权帝王制度的产生。公元前221年,秦国战胜了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统一了古代中国并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封建社会的国家,在全国实行了郡县制,由中央委派的官员代表王权管理地方政府,诸侯君主制度被消灭,为帝王制度所取代。
秦国统一中国具有划时代的革命意义:一个是它象征着奴隶社会制度向封建社会制度过渡的最后完成,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件;另一个是它象征着在政治上层建筑,由诸侯君主制度向帝王君主制度的过渡完成,这也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行使权利的各级政府官员由帝王代表国家任命,国家权利集于帝王一身的集权制度,正是伴随这一过渡的完成产生出来的。
不管各级政府官员由帝王代表国家任命,还是国家权利集于帝王一身的特权制度,在今天看来是多么的落后和反动,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一个新时代的象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兵莫非王城”,全国的大好河山、百姓的生命财产等等都属于帝王所有。从此,国家成为帝王的“江山社稷”,帝王的意志代表着国家的意志,帝王对臣民有生杀大权,帝王委派的大大小小的政府官员及国家机关等管理全国事务,国家的政治生活就是帝王的意志主宰,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封建专权制度。
我国奴隶社会的诸侯君主制度和后来的封建社会帝王君主制度,是由牧业、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产物,是奴隶社会生产关系和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合理的政治上层建筑,我们不能因为这种政治制度的野蛮和残暴而否定它的历史合理性。正如人类社会从没有阶级压迫,没有国家暴力的原始共产共存的民主社会,进入有阶级压迫、有国家暴力的奴隶君主制度一样,不管君主和奴隶主如何对奴隶的压迫和镇压多么野蛮和残酷无情,都是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都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都是生产力继续发展的必然结果,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封建的帝王君主制度代替奴隶诸侯君主制度,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次巨大的历史进步,也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也是生产力继续发展的需要。
封建中央集权的帝王君主制度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全国内战的爆发,强大的王权为社会营造出相对的安定环境,某些时候甚至带来了太平盛世。所以,当人们三乎“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的时候,不光完全是对个人的迷信崇拜,而是在很大程度上真心希望帝王长寿。在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专制社会中,帝王的长寿往往伴随着宫廷政变的减少,生产和生活环境在较长的时间里比较的安定,如果遇上比较开明的长寿帝王,就真的会出现太平盛世和天下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