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办教育领域,常听到两类抱怨。
一类来自投资者:“我刚换了一位校长,前任太固执了。”
另一类则来自校长:“某老板不懂教育,却爱指手画脚......”
双方都显得耐心已尽。
为何双方的关系总是从“一拍即合”走向“分道扬镳”?如何实现如同“你织布来我耕田,你挑水来我浇园”的和谐共处呢?四位民办学校的校长分享了他们的见解。
卢慧文(上海市协和教育集团总校长)
观察发现,成功的合作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校长由校内中层晋升而来,投资方对其非常熟悉且认可;另一种则是空降的校长,在正式签约前已经与投资方共同完成了多个项目,建立了深厚的互信基础。
相比之下,风险较高的有:匆忙从外部挖来的副校长可能缺乏领导经验;或双方初次见面就迅速达成合作,这种快速结合往往隐藏较大风险。
建议双方应多花时间相互了解,逐步建立信任。理想的做法是在双方之间设立理事会或专家咨询会,形成稳定的三角关系,有助于长期合作。
许凌可(重庆德普外国语学校校长)
校长与投资者的合作难题在国际学校尤为突出。由于这类学校较新,试错成本高,加上投资者对经济规律更熟悉而校长侧重教育规律,两者间容易产生分歧。
为减少冲突,双方需要找到价值观一致、彼此信任的基础。借鉴《孙子兵法》中的智慧,“将能而主不御者胜”,意味着运营团队需具备强大的能力和正确的价值观,同时明确责任边界。
此外,通过组织的力量使各方利益目标一致化,例如采用“行权矩阵”来清晰界定各部门职责,避免过度授权或管理僵化。
李海林(上海新纪元双语学校校长)
针对投资者与校长间的矛盾,提出以下建议:成立董事会,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主要负责重大决策如章程制定、预算批准等,其他事务交由校长处理;设置专门角色如董事会秘书或副董事长代表投资方参与学校管理;
确保校长拥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同时保持透明度,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进展及财务状况。这样可以有效解决双方因日常管理问题产生的摩擦,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李建华(郑州高新区艾瑞德学校校长)
认为要妥善处理校长与投资者的关系,需做到“五个讲”:立场上既要关注教育价值也要理解投资者压力;原则方面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并严格执行;加强沟通以降低决策成本;注重情感交流体现尊重;展现能力以赢得信任。
校长与投资者之间的合作不应是对抗性的竞争,而是基于妥协与共识的相互支持。最终衡量的标准在于是否违背了办学初衷及基本规则,只要大方向一致即可。
为了实现长久的合作,关键在于建立稳固的信任机制,并确保双方在教育理念和经营策略上的高度契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