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00多万元买房 交房却惊现“挡光梁”

□金陵晚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马忆玲

高价购入房子,临近交房却发现卧室窗外多出一道横梁,与预售时沙盘展示的“货不对板”,市民付先生愤而状告开发商,近日等到了喜讯:胜诉!开发商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赔偿金20万元。同时,针对楼盘“卖家秀”和“买家秀”有别的情况,法院判决再次明确:开发商必须全面告知房屋信息,坚决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多出一道梁,居住体验大大“缩水”

2021年,付先生签下购房合同。随着交房日期临近,他却突然发现新房与“卖家秀”有点不一样:朝南卧室窗外莫名多了一道装饰横梁,横梁横亘在两间朝南卧室的上方,朝外看格外突兀。

“这道梁怎么会突然冒出来呢?如果看房时就有,我肯定不会选这个楼栋、楼层。”记者了解到,付先生所购的这套房子总价500多万元,位于该小区单价最高的位置。从他提供的购房时的房屋沙盘图片来看,展示的沙盘房屋模型外确实没有装饰横梁。

一纸诉讼很快递到了玄武区人民法院,付先生要求甲公司拆除这道横梁,如因房屋安全问题无法拆除,则赔偿30万元。

对此,被告公司回应称:“横梁的下沿并未超过窗户的上沿,也没遮挡窗户,整体建造符合国家关于日照采光等要求,不会影响付先生对于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更不会给其带来损失。”

说是装饰横梁,究竟对房屋的使用功能有没有影响?两张光照对比图给出了答案:在同一时间段,楼下邻居家的主卧靠窗一侧有阳光大面积直射,而付先生家主卧的阳光明显被遮挡,最多只晒到窗台一角。“这道横梁不仅影响了视野和采光,也影响了房屋流通的价值,更关键的是居住体验变差了。”付先生说。

法院判决开发商担责,赔偿20万元

想拆除这道“多”出来的横梁,却不简单。付先生的这一诉请很快被法院驳回。“因楼房外墙使用权归该栋全体业主所有,横梁改建需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并且必须经规划部门审核确定。”承办法官李伟说。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条款中,具体列明了可能存在的房屋不利影响因素,包括部分房屋外的装饰线条,但没有提到付先生所购房屋外有装饰横梁。据此,一审法院判令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赔偿金20万元,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公司与原告签订合同时,没有如实告知这一不利因素,理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李伟进一步解释,至于安装横梁是否经过规划部门同意、是否符合建筑规范,则属于另一法律关系,不能成为被告不构成违约或者免除违约责任的事由。

必须全面告知!维护购房者的知情权

楼盘“卖家秀”“买家秀”之差,一直是网上关注的热点。记者关注到消费者投诉中,有的销售现场沙盘展示着60平方米户外花园,却在交付时“缩水”了一半;楼盘销售人员明明承诺的中庭景观走廊,却意外“消失”;甚至还有业主验房时发现窗户比邻居家的小。样板间过度美化也是常被吐槽的问题,市民刘女士讲述了自己吃过的亏,“样板间用的是壁布,衣柜面镶有金属条,可实际交房时墙上只是刷白,衣柜是光面设计的。想跟开发商理论,可是样板间早拆了。”

结合法院受理的这类纠纷案件,李伟认为,信息不对称是购房者面临的首要问题。“对普通人来说,在购房前很难凭借自己的能力充分了解房屋的每个细节,所能依据的信息主要来自宣传图册、现场沙盘展示、销售人员讲解,以及购房合同条款等开发商主动披露的内容。”“多出一道横梁判罚20万元,这也是对开发商敲响警钟。”江苏泰坤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书生说,“禁止‘货不对板’,也不能虚假承诺,还要对项目不利因素全面告知,这对购房者来说是一大利好,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将从根本上避免种种消费纠纷的产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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