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检动态 |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推动“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工作落地见效

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看守所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监管秩序,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吴忠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实施办法(试行)》,推进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4名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被评定为“好”等次,共有8名被法院采纳相关量刑建议。

一、强化内外联动固基础。

一方面,强化政策宣讲。《实施办法》出台以来,驻看守所检察室联合看守所,通过张贴公示考核流程、开展在押人员法制教育课等方式,广泛宣传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告知在押人员享有的合法权益,并依托正反面典型教材,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导在押人员自发遵守看守所管理制度。实施以来,看守所监室违规率下降19.13%,逐步实现了在押人员“不怕违规”向“不想违规”的转变。另一方面,强化内外联动。为确保执行规范,衔接通畅,建立驻所检察室、看守所、法院联席会议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羁押表现纳入量刑情节作为维护监管安全的有力手段。驻所检察室主动履职,审查备案在押人员表现考核资料,与刑检部门案件承办人协调配合,将14名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并在量刑建议书中载明,提起公诉时随案移送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考核材料并当庭举证质证,提高法院采纳率。

二、守护监所平安强实效。

一方面,监督记录到位。依据《实施办法》,驻所检察室及时监督看守所民警规范记载在押人员羁押期间履行义务、服从管理、维护监管秩序、遵守监规、学习训练等各方面情况,确保看守所做到“日记载、月汇总、月通报、起诉前提交”。另一方面,材料审查到位。驻所检察室实质化审查备案看守所考核小组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形成的考核材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及时对在押人员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使在押人员口服心服。

三、维护公平正义守底线。

一方面,坚持公平原则。监督看守所统一执行考核标准,在未决在押人员审判前,对其羁押表现进行日记载,每月得分情况在监室进行公示。同时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所务会逐级研究形成评鉴意见后,驻所检察室进行备案审查,确保考核工作依法规范、严肃公正。另一方面,坚持公正原则。坚守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底线,驻所检察室依法监督全过程,通过约见谈话、调查问卷等措施对看守所审定意见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并在监室、接待大厅等设立检察官信箱,督促看守所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0)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 0条评论
登录抢首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