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货款87,986,529.92元及所欠货款的逾期付款利息等

● 对公司的影响: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尚不能预测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就与ELLEYHILL POWER(PTY)LTD.(以下简称“被告一”)和 GNW POWER LIMITED(以下简称“被告二”)的合同纠纷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粤19民初102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ELLEYHILL POWER(PTY)LTD

被告二:GNW POWER LIMITED

其中,被告一与被告二存在关联关系。

(二)事实与理由

原告通过子公司GREENWAY POWER LIMITED与被告二签署了一系列《购销合同》及附属的采购订单,由原告向被告二供应锂电池产品。现被告二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其货款支付义务,截至2025年3月17日,被告二累计欠付原告货款本金87,986,529.92元。

被告一向原告出具了《担保函》。根据《担保函》约定,被告一自愿为被告二所欠原告的以上货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据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为累计欠付原告货款本金87,986,529.92元及产生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还款责任。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履行保证责任,向原告支付被告二未履行的债务即货款本金人民币87,986,529.92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第1条诉请中所欠货款的逾期付款利息7,750,337.78元人民币(按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标准计至清偿之日,暂计至2025年3月17日);

3、判令被告二与被告一连带清偿上述债务;

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在前述货款到期后,公司多次与两被告沟通回款,协商回款计划,敦促其尽快支付相关货款及履行保证责任,但实际回款仍较缓慢。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尚不能预测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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