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多举并措整治“内卷式”竞争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当天,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他所在的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动破除“内卷式”竞争。

“内卷式”竞争是指在某一领域或行业内,由于竞争过于激烈,参与者为争夺有限资源和机会,不惜过度投入,最终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下降的现象。

近年来,“内卷式”竞争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等领域尤为突出。一些企业为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和资源,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重复建设,陷入恶性竞争,忽视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性。这种短视行为不仅削弱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也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发展效率的大敌。

整治“内卷式”竞争,需要多方合力、多措并举。

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出台以来,到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思路,围绕“五统一”“一破除”,也就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着力纠治限制企业迁移等突出问题,全面清理资质认定等各种显性隐性进入壁垒,进一步规范不正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截止2024年,一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得到纠治,市场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市场规模效应日益显现。这是我国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完善的缩影。

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内卷式”竞争成为阻滞。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整治“内卷式”竞争成为热议话题。全国政协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毅表示,“整治“内卷式”竞争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守护公平竞争的秩序生态,构建统一大市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守护公平竞争秩序生态必须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除此之外,还应严格执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和执法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应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从龙头企业入手有序加强执法监督和合规引导。

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消除行政分割,以创新驱动打破低端锁定,以制度变革约束非理性扩张。唯有如此,方能将“内卷”压力转化为“外拓”动力,才能让扎扎实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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