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3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引导和支持本地职业本科学校等设置医养照护与管理职业本科专业,并作为贯通培养专业,鼓励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高职专科专业毕业生报考。
《通知》要求完善专业建设管理。引导高等职业学校紧密对接区域医养结合发展需求,结合人才供需情况和学校办学实际,做好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设置论证和布点规划。鼓励普通本科高校与高等职业学校建立专业帮扶机制,引导医药卫生类相关优势专业和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结对建设,促进共建共享。
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各地要加强对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专业规划等方面的办学指导。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加强法治素养培养,将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依法执业等理念融入教学。
引导学校联合医养结合机构、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老年医学特色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等相关机构共同制定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实践教学学时原则上不低于50%。除实操课程外,支持学生到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习、实训,在真实环境中提升实操技能,增强就业本领。
开发一批核心课程,引导学校开展职业岗位能力需求调研,与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绘制能力图谱,开发专业核心课程,研究制定课程标准。鼓励各地开展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支持各地、各学校探索将专业课程与医疗护理员等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培训大纲相结合,鼓励学生在完成学业课程的同时,报考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加有关技能大赛。
《通知》指出,培育优秀教师团队,各地要加强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强用好教师创新团队和名师(名匠)工作室,支持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高水平专业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职业学校教师到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践锻炼。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参与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专任教师培养培训等教育教学工作。
此外,推进订单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产教融合、医教协同、校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精准对接。支持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职业学校签订实践和培训协议,推动落实学生实习岗位设置与教学实践活动,支持学校建设老年人能力评估、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整合照护、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等真实服务场景的校内实训场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