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

(来源:天水妇联)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民政部将重点抓好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等重点工作。

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

  • 自2021年6月起,全国陆续有21个省份开展2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为更好回应群众诉求,在充分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 将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届时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民政部将指导各地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明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和证件材料要求。

  • 婚姻登记机关要认真核验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格依法办理登记业务。

  • 督促各地加强制度化建设,完善相关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明确婚姻登记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文明用语、服务禁语

  • 指导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提供婚姻登记预约服务, 深入开展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联网核对。 

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 督促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着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科学、专业、有效、温馨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 支持各地坚持分类施策, 围绕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服务,有针对性地明确辅导内容、辅导策略、辅导重点,为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纠纷调解等服务。

  • 指导各地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切实用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良好契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持续深化婚俗改革

  • 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倡导文明健康婚俗, 积极提供结婚颁证仪式、集体婚礼等特色服务,引导更多年轻群体婚事新办简办

  • 配合相关部门扎实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婚俗陋习治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和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婚俗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遏制婚俗领域不正之风。

建设完善婚姻管理诚信体系

  • 民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推动建立婚姻登记诚信体系,婚姻登记当事人要对个人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出具虚假证件材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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