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男子销售假药既追刑责又追民责

近日,由郧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戴某销售假药一案宣判,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判决戴某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3600元,此外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戴某在未取得食品和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从身份不明人员处购进20种口服产品并对外销售时被查获。抽样检测发现,这些口服产品均含有毒有害成分。后经鉴定,相关产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属于假药。

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对戴某涉嫌销售假药罪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考虑到戴某的销售行为足以对不确定人群的生命健康产生危害,具有难以避免的致害风险,对保健食品、药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造成破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经开庭审理该案,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指控和诉讼请求,作出上述判决。(张洁)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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