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OECD官网
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概述
2024年3月,OECD发布《投资税收激励数据库(ITID)2024年更新报告》,首次系统性覆盖70个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揭示了全球税收激励政策的设计特征、治理漏洞及可持续发展关联性。报告数据显示,尽管89%的经济体仍依赖基于所得税的税收激励(如免税期),但这类传统政策在全球最低税(GMT)规则下面临补足税风险,各国需在适应GMT规则与保持投资吸引力之间找到新平衡。这一转型不仅是技术层面的调整,更是一场关乎发展模式升级的政策革命。
报告指出,税收激励的设计与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低中收入国家更倾向于使用基于所得的税收激励措施(如10年免税期),而高收入经济体则更多采用基于支出的税收激励措施(如加速折旧)和税收抵免(使用率达57%)。这种分化不仅反映财政能力的差异,也暴露出中低收入国家在政策精细化设计上的短板。
传统激励机制失效与支出型激励的崛起
GMT规则的实施进一步凸显政策转型的紧迫性。报告指出,GMT规则通过设定15%的全球有效税率下限,直接冲击依赖基于所得的税收激励措施。当跨国企业(MNE)在某一辖区的有效税率低于15%时,母国将征收差额补足税,导致东道国的税收优惠沦为“财政净损失”。例如,某国若为制造业企业提供10年全额免税,即便其法定税率为20%,有效税率可能因免税或亏损结转等因素降至10%,触发补足税后企业综合税负仍将回归15%以上,东道国的免税政策完全失效。对此,OECD强调转向基于支出的税收激励措施更具可持续性:
加速资本折旧:允许企业将设备投资成本按150%-200%的比例抵扣应税利润,直接降低当期税负,同时避免侵蚀税基(报告显示,68%的税基优惠采用加速折旧模式)。
工资增强扣除:对雇佣特定群体(如残障员工、女性职工)的工资支出,提供超额抵扣(如130%),既支持社会目标,又通过绑定实际支出规避GMT风险。
此类税收激励措施的优势在于其与投资行为的直接关联性,而非单纯依赖利润减免,更符合GloBE规则中“基于实质的所得排除”(SBIE)的豁免条件。数据显示,在实施税收抵免的23个经济体中,仅2%允许退税,凸显发展中国家对财政可控性的审慎态度。
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政策关联与设计缺陷
超过35%的税收激励明确与可持续发展目标挂钩,但设计粗放问题普遍存在。在环境领域,66%的经济体通过税收激励支持可再生能源或废弃物管理,但多数政策仅以行业划分为条件,缺乏对减排成效的量化约束。例如,部分国家将“可再生能源企业”定义为任何涉及太阳能或风能业务的实体,却未要求其发电结构中清洁能源占比,导致化石燃料企业可通过设立子公司“洗绿”套利。类似问题在就业领域同样显著:44%的经济体推出就业创造激励,但56%仅通过工资抵扣实现,仅17个经济体设定最低新增就业数量要求;技能培训类激励覆盖25个经济体,但仅个别国家将抵扣额度与员工认证通过率挂钩。报告建议引入动态调整机制,例如:
阶梯式抵扣率:对达到预设能效标准的企业,环保投资抵扣率从20%提升至35%;
成果验证要求:企业需定期提交第三方审计报告,证明培训支出与员工技能提升的直接关联性,否则次年抵扣额度减半。
治理碎片化:立法冲突与监管盲区
71%的经济体将税收激励条款分散在税法、投资法、经济特区条例等多部法律中,导致政策冗余与执行冲突。典型问题包括:
权限重叠:某国经济特区管理局可独立批准区内企业享受10年免税,而财政部缺乏数据共享机制,难以及时追踪企业实际经营地,催生“区内注册、区外经营”的套利行为;
法律真空:部分国家通过行政令临时增设激励,但未纳入税法体系,造成企业预期不稳定。
对此,OECD提出三级治理框架:
法律整合:将分散的激励条款纳入统一税法,明确授权主体与执行流程(仅29%的经济体将90%以上激励纳入单一法律);
数据透明化:建立跨部门数字平台,实时公示受益企业名单、减免金额及政策绩效指标(如就业创造数、碳排放减少量);
动态评估:立法要求每三年发布《税收支出效益报告》,对未达标的政策自动触发“日落条款”。
GMT时代的策略突围:实质性运营与价值链升级
报告强调,善用GMT规则中的SBIE是政策优化的关键。SBIE允许企业基于当地合格有形资产和合格工资成本对应的利润免于补足税,因此:
提升本地化权重:通过税收激励引导企业提高本地采购比例或扩大当地雇佣规模,可显著增加SBIE排除基数;
聚焦高附加值环节:将税收优惠与研发投入、技术升级绑定,例如对人工智能研发支出给予200%抵扣,推动产业链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
政策路线图:从应急调整到系统重构
短期内,各国需优先清理高风险政策:逐步淘汰无限期免税、零税率等与GMT直接冲突的激励措施;对受影响企业提供过渡性补偿(如出口信贷贴息、基础设施补贴)。
长期则需深度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立“税收-产业”政策协同机制,例如将锂矿开采税收抵免与电池技术研发投入挂钩;探索区域协作模式,统一激励上限并建立跨境信息交换机制,遏制“补贴竞赛”。
未来议程:数据深化与全球协作
OECD计划在未来三年将数据库覆盖范围扩展至100个经济体,并开发税收激励效益评估模型,量化政策对就业、碳排放等指标的边际影响。同时,将加强跨国协调研究,推动建立全球税收激励透明度标准,减少政策套利空间。对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援助将聚焦能力建设,包括政策设计工具包、成本测算模型及GMT合规指南。
思迈特提醒
随着GMT规则落地,各国需重新审视税收激励政策,避免政策红利被补足税抵消。近年来,OECD通过多项研究为各国政府提供技术支持:
1、2022年10月6日,OECD发布了关于《税收激励和全球最低公司税:GloBE规则之后重新考虑税收激励》的报告指出,GLoBE规则对全球税收激励的影响因辖区、跨国企业及税收激励设计不同而有所差异,各辖区需分析自身情况以更好准备GloBE实施。
3、2023年4月20日,OECD发布了两份税收工作报告,一是《基于所得的研发和创新税收激励的设计特征》,二是《基于所得的研发和创新税收激励的成本和吸收情况》。这两份报告旨在比较研发和创新税收支持政策,填补各国政府关于研发和创新税收激励的证据空白。
4、2024年11月25日,OECD在其最新博客文章中,深入探讨了。IBTI,包括专利盒和创新盒等,通过降低税率或免税的形式,减轻了公司从研发和创新活动中获得所得的税收负担,其已成为全球众多国家支持创新和制定税收政策的重要工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