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的公告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毛景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毛景文先生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由于毛景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在此之前毛景文先生仍将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景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毛景文先生确认与公司和公司董事会之间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公司股东的事宜。毛景文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毛景文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会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时,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叶会寿先生为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同意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叶会寿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叶会寿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同意叶会寿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叶会寿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独立性,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叶会寿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叶会寿先生简历叶会寿先生,1964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从事金属矿产勘查评价和地质科研工作。1990年至1992年,任西北有色地质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2年至2003年,任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队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2006年至2024年,任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研究员,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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