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建市政工程领域资质挂靠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全省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和《全省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决定在全省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开展资质挂靠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历打击房建市政工程领域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不断强化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健全招投标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切实提升招投标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省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重点整治:
1.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下发资质挂靠等预警信息涉及的项目;
2.2024年以来,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变
更次数2次及以上的项目,2024年下半年连续6个月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到岗率分别不足60%、30%的项目:
3.2024年以来,中标单位中标时的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许可证办理时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项目;
4.中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新转入的;
5.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或存在质量安全重大风险的项目;
6.未按《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风险分级分类指南》要求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工作,或者风险等级评定为“高风险”的项目;
7.其他存在“三包一挂”、质量安全投诉的项目;
三、整治内容
(一)资质挂靠行为。一是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二是有资质的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二)人员挂证行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勘察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或者相关人员存在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行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