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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不能“想唱就唱”? 网络音乐,不能“想唱就唱”? 网络音乐,不能“想唱就唱”?
  [编者按]文化部日前规定中国境内传播的网络音乐产品,必须经文化部批准进口或备案。网络音乐企业对不以赢利和商业营销为目的的网民自行模仿、编创和表演的音乐产品将加强审查…[详细]
网络音乐,不能“想唱就唱”?
网络音乐,不能“想唱就唱”?
文化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权……
 文化部出台《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根据规定,网络经营单位,必须获得文化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才能经营网络音乐产品;而且,经营单位必须报批文化部,才能进口境外音乐产品。《意见》关键内容是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加了实质内容,并且以此加强了文化部对互联网经营单位的管理权…[详细]
□文化部官方网站的权威解读……

 网络音乐市场如此巨大,而且发展如此迅猛:2005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规模为27.8亿元,比上年增长61%,预计2006年增长速度将超过50%;

 在这巨大急增的市场上,文化部轻而易举找到了其管辖范围内的问题:格调不高、比较低俗;侵权盗版、破坏秩序;擅自传播境外音乐;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内容…[详细][评论]

□出于利益动机,还是权力习惯?

 互联网利益丰厚,内容庞杂,所以近年来出现权力部门争相管网的现象:国新办、通管局、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总署,甚至广电总局,都在互联网上找到了应该由自己管理的内容。此次文化部出台新规,究竟是出于利益动机,还是权力习惯…[详细][评论]

网络音乐,不能“想唱就唱”?
网络音乐,不能“想唱就唱”?
过度敏感的神经……
 互联网是信息流动的空间。如果以过度敏感的神经去解读,绝大部分“信息”中都可以找出格调问题,社会影响、社会风化、意识形态、政治正确的问题。在网络之前,这些“信息”携带着它们的问题流散充盈于民间话语,并不在文化部或其他监管部门的审查之列。在网络之后,这些信息的传播能力被放大了,而且字字清晰、句句可查…[详细]
□非得把网络音乐当洪水猛兽?

 借助于网络,一批网络音乐走进公众视野,让无数公众领略了它的魅力。但我们遗憾地看到,对于网络音乐,管理部门正陷入泛管理化的误区;

 简单地把一切网络音乐表达都视为洪水猛兽的做法,本身也有涉公众的表达自由权利。必将落入徒劳无益的境况…[详细][评论]

□依照从前管理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习惯……

 依照从前管理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习惯,不论是文化部,还是信息产业部,它们都直截了当地找到了网络经营单位,以之为管理对象,并且试图以此方式来管理互联网信息、互联网秩序。文化部出台的《意见》,正是这一思路的典型…[详细][评论]

网络音乐,不能“想唱就唱”?
网络音乐,不能“想唱就唱”?
网络真正的主人是网民……
 网络世界依靠投票成本低,形成了自发有效的网民自治秩序,它所出现的现实,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反映了网民的意愿。这种秩序天然地排斥外在控制。要知道,网络经营单位并不是网络的主人,网络真正的主人是网民。以为是管理经营单位便能够抓住网络秩序的纲领,这种想法暴露出管理者对网络本质的误解,只是旧式管理思路的幻觉…[详细]
□这个一厢情愿的想法……

 《意见》属于部门行政法规,试图介入目前连法律也难以界定的网络音乐“文明标准”,这需要格外慎重;

 依靠行政手段来管理文化企事业单位,以此来监控社会文化和民众精神,这种做法即使在传统的文化产业领域也早已受到了市场的巨大冲击…[详细][评论]

□挑战的是网络世界的基础自治秩序……

 要依靠类似办法来管理网络信息的意识形态,它所要挑战的就不仅是市场的真实动力,还有网络世界的基础自治秩序。新出台的《意见》,可以让文化部有权力分占网络音乐市场的巨大利益,但是要求网络音乐从此按照它的意志健康起来…[详细][评论]

●搜狐调查
网络音乐,不能“想唱就唱”?
1、你怎么看网络音乐?
格调不高、比较低俗,存在很多问题。
很有魅力,是一种草根文化。
不太关注。
2、你怎么看网络音乐行政管制
支持管制,网络音乐出现了影响社会稳定内容。
反对管制,有涉公众的表达自由权利。
说不好。
●立法严禁网络恶搞
网络音乐,不能“想唱就唱”?

 网络恶搞议论汹汹由来已久。最近,软件测出雷锋“人品”太低,再次引得专家建议立法禁恶搞!更有报道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将向“恶搞”等不良舆论环境挥利剑……恶搞,真的当休否?

 恶搞,这种最受网上欢迎的娱乐形式,正在掀起新一轮狂潮。与此同时,由于肖像权、名誉权、版权等打上官司的“恶搞”作品也为数众多,但这一切,似乎并没有扼制住恶搞风潮。

 广电总局封杀令很有可能采取许可证的方式。即大型网站获得视频传播许可证的可以继续传播视频内容,中小网站没有许可不准传播…[详细]

●“《意见》出台背景”
网络音乐,不能“想唱就唱”?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突飞猛进和市场需求的强劲增长,全球网络音乐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2005年全球音乐产业止跌回升,增长了1%,贡献最大的网络音乐市场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8.5%。我国网络音乐发展更为迅猛。用户群也十分巨大,其普及率远远超过了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应用服务。

 伴随着数字娱乐时代的到来,我国网络音乐产业正处在一个战略机遇期,但是,我国网络音乐市场仍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网络音乐产品格调不高、比较低俗;二是侵权盗版、非法链接、非法上传和下载等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突出;三是一些单位擅自传播未经审查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四是少数网络音乐产品中出现了一些侵害民族风俗习惯、影响社会稳定内容…[详细]

争鸣 第207期 06-12-13 责编:王开 [点击查看全部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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