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报道时,反复引用一个对比——“2004年国家药监局受理10009种新药申请,而美国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期仅受理了148种。”
业内人士介绍说,将按规定由政府定价的“普药”改变包装、剂量和用法,并加入一些无用成分,申报注册成新药,这在药企行业是一个常用的做法。
“齐二药”事件和“欣弗”事件中出问题的药物就是这种“新药”。厂家的目的,在于获得企业自主定价的权利。
正是因为他们的工作,中国药品才会出现同一种药能有十几到几十个名字、单价从几毛钱到几十元不等的情况,尽管这些技术人员并不是造成这种混乱局面的根本因素…[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