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德从立国之始就提出“单独代表要求”,拒不承认东德,1955年又提出“哈尔斯坦主义”,声称除苏联以外,其他国家若与东德建交,西德便可能与之断交,旨在封杀东德的国际活动空间,孤立东德。但随着东德地位的巩固和提高,西德这一“不承认”政策到了20世纪60年代越来越深地走入死胡同,反而使西德自己在国际上的活动空间受到束缚。在西德不得不承认东德,却又不愿放弃最终统一德国的目标时,提出了“一个民族,两个国家”的理论,与此同时,又从法律上提出国家法承认的理论,即它对东德的承认不是通常意义即国际法意义的承认,从而创造出两个德国相互间不是外国关系的特殊模式。[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