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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公路通过的湖南大山中的村落,最近,男人的妻子们集体失踪。这些妻子都是从遥远的云南,中越边境“秘密运来”的“越南新娘”。没有仪式没有结婚证没有户口没有法律的保护,近年来,来自越南等地的“外籍新娘”越来越多,在解决了部分地区男多女少、讨老婆困难的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拐卖人口、诈骗欺瞒等种种问题。对此类问题与其“事后管理”来遣返等,不如加以疏导。[新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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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发展,东南亚外籍新娘增多
鱼龙混杂又夹杂拐卖人口,管理困难
涉外婚姻实质是人口性别比例问题
男多女少,难避免出现大规模涉外婚姻
国家应将这类涉外婚姻纳入正规渠道
单纯“事后管理”遣返等不是解决方案
 
涉外婚姻发展,东南亚外籍新娘增多

涉外婚姻发展,东南亚外籍新娘增多

——鱼龙混杂又夹杂拐卖人口,管理困难

  丢了妻子的胡建和去县里找了一天,没找到,回家却听说邻村胡国强的老婆马兰兰也在这一天失踪了。他发现妻子马兰兰这段时间经常会接到一些陌生人的电话,躲着他用一种听不懂的语言跟对方交流。胡建和也想起妻子有过类似的举动。7月中旬,胡建和接到电话,“她哭着跟我说,被人拐卖了,要我打两万块钱去把她赎回来”。是真的被拐卖了?还是一场策划好的再赚一笔的阴谋?[详细]

“介绍”外籍新娘过程中隐藏的罪恶

  一名越南新娘说,她家在一个小镇。2008年,她和妈妈、嫂子、嫂子的女儿4个人赶集,路上被人抢走了,之后被卖掉。她说类似这样的越南新娘“有的是自己嫁到中国的,也有的人是被骗来的。”而同时,买方当事人也涉嫌人口买卖,再加上没办结婚证,没有户口,处在法律保护的灰色地带,当事人存在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顾虑。所以罪恶就在这种中间地带滋生了。

国家早有相关政策严管此类涉外婚姻

  律师说,“越南新娘相亲团”等等涉嫌买卖婚姻。早在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越南新娘具有人身属性,又不是物品可以随意买卖。”[详细]

管理难度高,各种途径其实防不胜防

  现在,很多所谓的“婚姻介绍组织”其实就是贩卖人口的集团,它们把越南、缅甸等地的妇女拐卖后到中国贩卖。当然也有真正介绍外籍新娘的组织,但是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这行业本身就不合法,另一方面因为这一行业的“游击队”状态,所以其中的相当一部分难以保证其在引进“外籍新娘”的同时没有其它类型的犯罪行为。退一万步说,这种组织也可以通过组织“旅游”的名义绕过相关规定。

 涉外婚姻实质是人口性别比例问题

 ——男多女少,难避免出现大规模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实质是人口性别比例问题
  今年,越南、缅甸等地的女性大量涌入我国,与很多人组成了家庭。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这种类型的涉外婚姻?原因有很多,但是归根结底可以总结为两点:1,男多女少、性别不平衡造成的找对象困难;2,因为经济和地区发展等原因造成了讨老婆难。所以,此类“涉外婚姻介绍”或者“代办”之所以发展成了一种产业,因为本身社会上就有一定的需求存在。
我国的男女出生比例已经失调

  男女性别比失调,若干年后,适龄男性可能面临“娶妻难”。据统计资料推算,目前我国0-19岁年龄段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出2300多万。出生人口性别比是由生物规律确定的,其正常值为103-107。即在正常情况下,每出生100个女孩,相应出生103-107个男孩。而目前,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已高达118.06。而就现在已经适龄的男女比例来看,恐怕也不会平衡。

底层光棍期望以此方式娶到老婆

  “没钱就娶个越南婆”成了一些男青年互相取笑的话。22岁的网友“洪林”正准备到越南去找个媳妇,理由是:国内娶妻生子的成本太高。现在女人都要买房买车,我一个农民工,没家底没长相,要找个好姑娘比登天还难。他目前月收入2000元,他说自己在国内是穷人,但在越南一些城市算个大款。越南姑娘一是人多、漂亮,二是嫁人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自带保姆功能”。[详细]

也因为“新娘出口国”的社会现状

  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冯钢说,由于中越两国存在着经济落差,在不断提高的社会压力下,一些中国底层光棍把目光投向了越南新娘。而在越南的一些穷乡僻壤,同样也有着一群女子希望依靠这种跨国婚姻来改变命运。有专家表示,女多男少,经济的落后和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导致许多越南女性期望嫁到国外,而低廉的迎娶价格也吸引了许多人来越南挑选新娘。[详细]

种种原因导致重男轻女,进而性别比例失衡

  养儿防老是传统的观念。在现代文明社会里,“养儿防老”的观念是落后的。但是倘若在社会化养老程度低下,养老缺乏保障的情况下,人们不得不靠养儿去防老。在农村地区的一般家庭,男性劳动力依然还是顶梁柱。这是因为,现在无论在家务农,还是外出打工,男性劳动力都居于主要地位。所以,在这种生存的现实面前,农民不得不选择生育儿子,而且多生育儿子。

暗箱操作的招聘妨碍社会公平

国家应将这类涉外婚姻纳入正规渠道

——单纯“事后管理”遣返等不是解决方案

  对于这类确实存在需求的涉外婚姻,单纯靠“事后管理”的遣返等等手段是不够的。大禹治水之所以获得成功,原因在于他采取了疏导的方法,而不是堵。设想一下,有关部门其实可以尝试将涉外婚姻中介纳入正规渠道甚至非盈利性质的官办,同时给予立法支持;这样,就能规范这一类的涉外婚姻,使之不再会伤害新郎、新娘双方,更不会成为人口贩子隐藏的死角。

遣返归国等等,不是解决方案

  29岁的缅甸女子李音,跟随“丈夫”胡力(化名)来到我国,在胡力老家铜梁住了3年并育有一女。然而,由于非法入境和非法结婚,李音即将被遣送回缅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核实非法入境的外来人员身份后,对方都将被遣送回国。事后的处理固然能起到一定的补救作用,但并不人性。如果在源头上就遏制住这一现象并给予合法的渠道,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详细]

类似的情况还有一些,比如用工荒

  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珠三角很多企业面临用工荒。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有企业要倒下,是意料之中的情况,但是另外也有现在在运营的企业使用了外籍的工人,但是这部分劳动力并不被承认,没有合法的工作手续。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对待?有人曾经提出,相关部门应该尝试给予他们合法的工作手续,作为对现阶段劳动力不足的情况的一种补充。

治理此问题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对于此类问题,严格的管理当然是必要的,但是更要寻到问题的根源所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无助于解决问题。如果避免外籍新娘被像个商品一样卖来卖去?如果保证她们作为人的尊严,以及她们在中国国内的家庭的利益?又如何避免她们与犯罪分子相勾结,成为诈骗的参与者?这一切都需要从行政的角度考虑,让这种涉外婚姻存在于阳光下,则问题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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