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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观策划 No.70 2011.5.24

美国人均电力消费是中国的六倍,却很少出现持续、大面积的电荒。美国人均年收入是中国的16倍,电价才是中国的1.5倍,相当于中国的每度3分钱。市场主体多元化,在各环节均能充分有效地竞争是美国电力市场最突出的特点。目前,全美仅电网公司就超过500家,这与中国只有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几家垄断企业的格局真是天壤之别。[我来说两句]

美国电价相当于中国的每度3分钱

美国人的平均年收入是中国的16倍,他们的电价才是中国的1.5倍,相当于中国的每度3分钱。

最大电力消费国却少有持续性电荒

人均电力消费6倍于中国、电价相对低廉,美国电力市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市场主体多元化,在发电、配电、输电、售电等环节均存在充分有效的竞争。

用户时代,消费者不该是“冤大头”

上调终端电价短期内是消费者支付了三方的争吵成本,从长期看却巩固了垄断,搁置了市场定价体制。电力工业的发展已进入用户时代,打破电力垄断的最终受益者将是广大的用户及电力工业本身。

 美国电价相当于中国的每度3分钱

美国人均年收入是中国16倍,电价仅1.5倍

美国能源信息中心2010年1月发布的报告显示,2008年,美国共有124937469居民户,平均每户每月用电量为920度,平均电价为0.75元/度,平均每个居民户每月支付电费账单691元。居民户用电大分配如下:取暖31%,空调12%,热水12%,照明11%,电脑、电视、游戏机等9%,冰箱8%,炊具等电器装备9%,其他8%。美国人的平均年收入是中国的16倍,他们的电价是中国的1.5倍,美国的电价相当于中国的每度3分钱。[详细]

 

相对平均工资而言,中国电价是发达国家4.52倍

世界发达国家居民消费1000度的电能的费用占全国月平均工资的6.79%,具体如下:韩国3.19%,美国2.67%,挪威2.29%,法国4.1%,瑞士4.36%,波兰12.35%,芬兰4.24%,英国5.77%,葡萄牙13.44%,日本8.19%,卢森堡5.46%,爱尔兰6.63%,荷兰6.94%,奥地利7.14%,意大利11.13%,丹麦10.68%。目前中国这一数字是30.68%,也就是说,相对中国的平均工资而言,目前中国的电价是发达国家的4.52倍。[详细]

 
 最大电力消费国却少有持续性电荒

作为世界最大电力消费国,美国却很少出现持续、大面积的电荒。这其中有美国早已迈入了服务经济时代、而我国尚处于重化工业过程中的因素,但美国煤炭发电比重仍占半壁江山,人均电力消费6倍于我国、电价相对低廉,美国在电力市场管理方面显然有过人之处。[我来说两句]

市场主体多元化 各环节均充分有效竞争

197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新的《能源政策法》,在发电领域,政府打破投资限制,允许电力公司以外的投资者建发电厂,非电力公司拥有的独立发电商迅速发展起来;在电价方面,政府由不鼓励市场竞争定价转为鼓励竞争,电网对所有发电企业开放,各发电企业竞价上网;在管理模式方面,政府打破电力公司垂直垄断经营的状况,发电业务与输电业务分离,组建一批控股子公司,实行输电系统分开管理,输电和配电分开结算。

一个美国人的节省电费方式

我一个月只用了35度电,花了5.03美元电费。我的无线路由器和膝上电脑每天全天使用,小冰箱也整天插电。节能灯泡是我一天中使用最多的电子产品。厨房中的所有用具,打印机、机充电器以及其他电子产品,除非使用,我会将插头拔下。通过使用更少的能源,我获得额外的奖励。按照加州的分级体系,使用能源越少的用户,其缴纳的每度电的电费越低。我的用电量足够低,因此享受最便宜的电价。

非垄断性经营,用户想买谁的电买谁的

在美国,电力正越来越成为一种非垄断性经营的普通商品。电力工业改革的先锋加利福尼亚州已经沿着“开放、竞争、形成交易系统”这条路走了很长时间。从1998年3月起,电力在加州正式成为一种普通商品参与交易,象其它的商品交易所一样,加州建立了电力期货交易市场,发电商生产的电力在电力市场进行交易,用户像挑选其它商品一样可自由选择发电商。目前,加州的这种做法正逐步被美国其它州和欧洲国家所仿效。

明确的规定和惩治条例规范行业行为

2003年,美国发生史上最大规模的停电事故。电网更新跟不上,电力行业的技术标准也是五花八门,分散管理的模式让电网的稳定和高效很难保证。有些市场存在管制,有些市场已解除了管制,这就使整个能源基础设施环境很不稳定。政府调查组经过7个半月的调查后出台了报告,详解事故起因过程、责任分析、可采取的措施方案以及相关建议等。明确的规定和惩治条例有助于规范电力公司的行为。

 用户时代,消费者不该是“冤大头”

中国的煤炭价格早已踏入市场经济时代,而上网电价仍实行严格的政府定价,被定格在计划经济时代。如果涨价能治根,涨就涨了;问题是,涨价断不了病根。上调终端电价短期内是消费者支付了三方的争吵成本,从长期看却巩固了垄断,搁置了市场定价体制。[我来说两句]

电荒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电荒就涨电价

国家电力公司至今仍然是事实上的“全国一张网”,由于法律的额外关照,使所有的民营和国有发电企业都无权直接卖电,必须先卖给国家电网,然后由国家电网销售。电网企业收购电时,都要搞个价格竞争,谁出的价低就买谁的;可电网卖电时,却因独家经营而无法竞争,只能自己定价,然后让物价局主持一个形同虚设的听证会予以合法化。从这个方面看,国家电网的垄断效果比石油、电信行业要厉害得多。如果涨价能治根,涨就涨了;问题是,涨价断不了病根。[详细]

打破垄断,完善市场机制才能治本

中国的煤炭价格早已踏入市场经济时代,而上网电价仍实行严格的政府定价,被定格在计划经济时代。如果政府认为电力并非市场化商品,就应积极介入煤企和电企的价格谈判;如果政府认为电力是一种市场化商品,允许上游煤企涨价,就应允许电力行业也相应弹性提价。当然,基于民生考虑,政府也可以认定电力对于特定用户(如居民)是非市场化商品,而对另一些用户(如高耗能工业企业)是完全市场化商品,放开对后者的电价管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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