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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进校园审理抢劫案  父亲含泪为儿辩护

当父亲在法庭上给他辩护时,17岁的小陈一直流着泪。这是一个特殊的法庭,开庭是在一所学校的操场上,旁听的是数千名和小陈年龄相差无几的学生。因涉嫌抢劫,小陈和20岁的杨磊被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17日下午,阎良区人民法院在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操场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庭审结束后,看着17岁的儿子(右)被法警带走,作为辩护人的父亲(右上)黯然神伤

被告人的父亲向受害者致歉

4月17日下午4时30分,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操场蹲坐了数千名学生,他们都在等待着法院的开庭。因为这里将审理一起特殊的案件。

为了给自己的儿子辩护,小陈的父亲很早便坐在辩护席上,当小陈看到辩护席位上的父亲时他低下了头,一旁的杨磊则面无表情。

“我今天坐在这里为儿子辩护,感到脸红,没能将孩子教育好,我有责任,我向社会和受害人致歉。”小陈的父亲带着哭腔做着辩护,眼泪一直在眼眶中打转。他希望儿子能够痛改前非,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005年10月10日至19日,高陵人小陈和杨磊等人先后在阎良区凤凰花园小区附近铁路上、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内、韩城等处持刀抢劫8起,其中两起未遂,涉案金额4480元均被两人挥霍。

被告人当庭宣读悔过书

在法庭陈述阶段,小陈颤抖着从口袋中掏出了两张纸,哭着读了出来,原来这是一份悔过书。“我根本不知道这是犯法,在看守所的这几个月,我才对法律有了认识,现在,我对自己的所做所为无比后悔,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社会、更对不起被我伤害过的人,我错了!今后,我会好好表现,希望政府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被我伤害的人也能原谅我……”

杨磊在陈述时,也掏出了自己的悔过书,说他也很后悔,希望在场的学生不要学他。

休庭时,小陈的父亲蹲在一棵树下猛抽着烟,等待法庭对儿子的审判。

法庭宣判 数千学生感叹

合议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陈、杨磊10天内持刀抢劫8次,虽有两次没能得逞,但性质恶劣,对社会危害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依法判决杨磊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决小陈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小陈因未满18周岁,故从轻处罚。

当法庭宣判的那一刻,在场的数千名学生不断发出感叹声。随后,法官对两名被告进行了法制教育,希望他们告别昨天,不要辜负父母及社会的期望,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将这起案子安排在校园开庭,就是想给这些青少年学生们上一堂法制教育课,警示他们要好好学习,将来为社会多做贡献。”一名法官如是说。

庭审结束后,法警将两人带离现场,小陈的父亲望着儿子的背影暗自神伤。

[华商报]记者 申重重/摄 刘立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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