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白石镇一小学生被白石派出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讯逼供致伤住院46天,所长因此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江蔚然 通讯员 刘洪群 张金虹) 1999年10月25日中午,信宜市白石镇坳头小学六年级学生许深仍,被该市白石派出所所长李立广带人以涉嫌盗窃和销赃摩托车为由带回派出所留置盘问并进行刑讯逼供,致使小许受伤住院46天。2000年4月30日,李立广因犯刑讯逼供罪被信宜市法院判刑。去年,许家向公安部门提出赔偿申请却被以超过时效为由屡次拒绝。日前,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许深仍终于打赢了这起“民告官”的官司,获赔56820元。
为治病变卖家中财物
据了解,小许出院后经检查发现有“异常脑电地形图、窦性心律不齐,外伤性癫痫”等症状。为治好小许的病,许母自1999年12月20日小许出院后,就带着他到信宜、高州、广州、广西等医院检查治疗。截至今年5月14日全家花去医疗费、车费等费用6647元,家里值钱的财物甚至耕牛都被变买,小许的妹妹也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
受害人申请赔偿屡碰壁
2000年4月30日,信宜市白石派出所所长李立广因犯刑讯逼供罪被信宜市法院判刑。去年8月26日,许深仍向信宜市公安局提出赔偿申请,公安局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赔偿。许不服向茂名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也被以同样理由拒绝。无奈之下,许母开始到各级政府、人大机关上访。
去年12月,经茂名市人大介绍许母找到茂名市法律援助处,法援处指派李锋、李映霞两位律师负责承办此案。
法援律师找到有利证据
经调查取证,法援律师找到2个有力证据:一是信宜市检察院对李立广刑讯逼供案提起公诉时,公诉中记载了许深仍的《刑事附带民事状》,说明许当时已经提出赔偿主张;二是去年7月5日许母在信宜市人大上访时,人大工作人员通知法院送来关于李立广刑讯逼供的《刑事判决书》,说明受害人许深仍此时才知道李立广的行为被确认违法,因此未超过请求赔偿的法定期限。
日前,茂名市中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采纳了律师提交的证据,并作出如下决定:1.撤销信宜市公安局2002年9月6日对许深仍作出的《不受理赔偿申请通知书》。2.信宜市公安局赔偿许深仍1999年11月4日至1999年12月20日住院的费用8688元;赔偿许深仍出院后至2003年5月14日前医院费、车费、许母误工费共6647元;支付许深仍后续治疗费40000元。以上各项合计56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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