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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成立网络互联互通技术标准工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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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0日15:46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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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张翼南报道:信息产业部新闻发言人日前宣布,为适应我国电信业多运营公司市场有序竞争的需要,保证不同运营公司网络之间互联互通,给用户提供良好的通信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技术标准工作组于11月20日在京成立。首批成员单位有: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首席专家龚双瑾担任标准工作组主席。
这位发言人称,互联互通技术标准工作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标准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对网络互联互通技术标准开展研究,编制专业标准体系,提出近、中期标准研究课题及项目计划建议,组织标准草案的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和审查工作,向信息产业部通信标准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标准草案,开展国际电联相关研究活动,向信息产业部对口研究管理部门推荐提交到电联的文稿,组织并开展网络互联互通技术的研讨、交流和宣传,推进网络互联互通标准工作等。
据悉,信息产业部把解决互联互通问题作为当前电信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并且从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个方面入手,通过采取‘硬措施”,多管其下解决互联互通问题。正在进行的工作主要包括:出台网间结算办法和争议处理办法、建设网间结算和互联互通通信质量监测系统、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有关妨碍互联互通行为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的两个标准等。由于标准的权威性和统一性,电信监管工作一直把标准作为解决纠纷、判定责任的一个有效衡量。从技术上讲,标准是网间互联互通问题有效解决的技术保证,这也正是互联互通标准工作组在支撑政府监管部门的重要性所在。互联互通工作的标准研究和制定应当适度超前,不要让标准仅仅成为事后的“救火队”,而应当成为“预防队”,及早预防可能在互联互通中出现的问题。标准要把广大电信用户的通信权益放在首位,兼顾各电信运营企业的利益。各个运营企业的成员,应当着眼大局,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原则,积极地把互联互通的标准的制定工作搞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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