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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近期不会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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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0日09:53 金羊网-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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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卢云华司长接受本报记者专访透露
新快报讯 (记者 杜宇轩)法院滥用司法监督、不予以执行仲裁裁决、随意撤消仲裁裁决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关于首部《仲裁法》的修改,成为近几年法律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但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卢云华司长在昨日召开的2003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不会修改《仲裁法》。同时,他还呼吁人们从节约成本和完善投资环境等角度尽量采用仲裁解决纠纷。
近期不会修改《仲裁法》
卢云华说,这部《仲裁法》是我国在市场经济初期制定的,总体上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国务院法制办近期内还没有修改《仲裁法》的准备。仲裁机构民间性是国外的提法。我国仲裁机构独立办案,总体情况是好的,一些地方的仲裁机构确实遇到一些困难,希望修改《仲裁法》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但这在初期阶段是难以避免的。随着市场经济和仲裁的逐渐完善,到具备了修改的客观条件时才会动手修改《仲裁法》。法律制度既有科学性,也要有稳定性,不可能因一个现象而改变制度。
尽量采用仲裁节约成本
卢云华认为,成熟的市场经济特点有两个,一是纠纷发生量不应该很高,因为市场经济应是诚信经济,但其又是竞争经济,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纠纷,应尽可能地选择仲裁而不是国家干预的形式,后者对经济纠纷的解决成本过高,国家和当事人付出的成本都高,去法院打官司都享受了纳税人的钱。而仲裁是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解决市场经济的纠纷,更符合市场主题合作发展的需要。尽量不要采用司法的方式,通过仲裁能尽快解决最好。
仲裁事关投资环境好坏
目前仲裁和法院诉讼相比,大多数百姓和企业还是选择到法院打官司,卢云华认为主要是因为不习惯这种方式。他呼吁政府、社会各界、市场主体都能支持、参加仲裁,各级政府把仲裁工作切实作为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开放程度。他说,外国公司一般都习惯用仲裁来解决纠纷,他们认为你打官司老输就没人愿意和你做生意,若老打赢,都成打官司专业户了,更没有人敢和你做生意了。
卢云华将市场经济比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而仲裁应该维护这个系统,通过裁决活动促进企业的合作与充分竞争,使市场经济更加充满活力。同时,他还高度评价了广州市的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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