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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区法院营造便民诉讼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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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0日10:15 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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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措施便民诉讼杭州余杭区法院营造便民诉讼环境
本报讯 (通讯中徐坚记者余东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近日又推出司法为民八项措施,努力营造出便民诉讼的良好环境。
记者了解到,这八项便民诉讼措施分别为:一是实行首问引导制,该法院机关、执行局安排专人值班,人民法庭由内勤负责接待,指导群众诉讼。二是实行来信来访限时答复,申诉案件限期办结制度,一般来信来访的答复期为五个工作日内,申诉案件一个月内办结。三是及时向涉诉群众提示各方面的法律风险,减少涉诉群众不必要的损失。四是对诸如市场和旅游景点发生的有关消费者权益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特殊案件实行巡回审判。五是及时为判决后当事人就判决的证据采用和法律适用等疑问作出具体解答。六是实行延长审理(执行)期限理由告知制度,对审判、执行案件延长审理、执行期限的理由及时告知当事人。七是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为全区21个镇、乡、街道、管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业务指导员,定期召开例会,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八是在院机关、人民法庭设立当事人休息室(处),完善便民服务的硬件建设,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据悉,这些便民举措推出后,受到群众的普遍赞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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