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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制教育学校建到高墙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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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0日10:15 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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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制教育学校建到高墙内———漳州市第二看守所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纪实
本报记者 郭宏鹏 特约记者 江俊涛 通讯员 韩志忠
“漳州市第二看守所把监内外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创造了一套新经验。”这是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对漳州市第二看守所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评价。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然而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却呈现日益攀升的势头。漳州市第二看守所自1997年成立以来,历年收押的人员中都有一大批青少年,这一严峻的现实引起了该所领导的关注。为此,他们主动与漳州市公安局团委联手,把监所建成了“高墙内的特殊法制教育学校”。2000年11月,该所被漳州市公安局、共青团漳州市委命名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3年来,前往参观的学生达六万多人次,受到了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普遍好评。该所也先后被评为福建省法制教育先进集体、福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为了对青少年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他们的免疫力,漳州市第二看守所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资八十多万元建成“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厅,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种类、案例及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等内容集中编成图文并茂的专栏,剥茧抽丝、层层深入地向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几年来,该所经常更新展出的内容。一个个典型的案例、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图片发人深思、令人警醒。
为了更加强烈地触动失足青少年的灵魂,使他们得到深刻的教育,漳州市第二看守所改变了以往传统的说教式的教育方法,组织了一些认罪服法、悔过自新的留所服刑青少年为受教育的青少年现身说法,从“贪名、贪利、贪财、贪色”等各角度、多方面、深层次地剖析自己违法犯罪的原因。
这种方式令人耳目一新,使同样是青少年的听众心灵受到强烈的震撼。漳州一中学生林某原来是学校公认的“问题学生”,但自从到第二看守所听了现身说法后,思想就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此后他在学校表现良好,成绩不断提高,受到了老师的表扬。
现身说法为学校的普法教育提供了理想的模式。以前许多学校一直为如何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而感到束手无策,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立后,第二看守所创立的“现身说法”便成了他们解决问题之良策,许多学校纷纷上门联系,主动要求增开“现身说法”课。
漳州市第二看守所并不满足于接待青少年上门参观,而是主动走出去,把监所法制教育的触角向学校延伸,先后组织民警、青少年犯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卫校等14所学校开展法制宣传。3年来,该所共与12所学校签订了“警校共建法制教育点协议书”,建立长期互动联系,第二看守所真正成了学校的法制教育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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