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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一无证经营水果市场引发纷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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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0日10:15 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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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办市果商受损鄂州一上市公司无证经营水果市场引发纷争
秦彬 本报记者 胡新桥
11月11日,记者接到湖北省鄂州市鄂东水果大市场数十名果商投诉,反映该市一上市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的情况下,无视执法单位警告,不顾政府领导的意见,违规开办水果批发市场,严重损害了果商的利益。16日,记者赶往鄂州,采访了有关部门和部分果商。
鄂东水果大市场是鄂州大通集团于2000年12月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投资300万元兴建的。当时,上述上市公司所属水果市场(以下简称原水果市场)由于场地狭小、交通堵塞、卫生环境差、影响市容市貌等原因,在市民的纷纷要求下,经市政府出面协调,该市工商、城管规划、公安等部门对之进行“划行归市”,统一搬迁至鄂东水果大市场。
记者采访得知,去年初,原水果市场的业主违背鄂州市政府对该市水果市场设置布局的规划,未经许可又在原址将原水果市场重新招商。为此,鄂州市政府就此事专门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领导第三次专题研究此事。会议指出,原水果市场业主采取“非正常的手段”招商而引发不稳定因素。该市政府领导要求相关部门和该上市公司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旗帜鲜明地纠正这种错误行为”。
前不久,原水果市场的业主改换门庭,以一家新的公司名义再次在原址开办水果市场。此举引起鄂东水果大市场业主和众多经营户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鄂州市长谢松保、副市长夏航先后作出批示,要求有关方面按过去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办理。
原水果市场业主为何固执地在原址开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公司有关人士认为,市场经济应公平竞争而不应该垄断,并强调他们具备开办水果市场的手续,同时这个市场还为安置下岗职工、维护社会稳定做了贡献。
而鄂州市工商局一位分管市场的副局长明确告知记者:原水果市场重新开张是未经批准的,属无证经营。工商部门已按照法规向该市场发出预警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以水果市场名义开展的任何经营活动,否则将按无照经营依法处理。
鄂州市城管局局长马志远表示:原水果市场地处闹市,堵塞交通及脏、乱、差现象严重,不宜建市场。她说,该局近期将会同工商、公安交警部门发出通告,明确这类市场为违法经营,并限期取缔。
几位在鄂东水果大市场经营的果商告知记者:我们响应政府号召,从原水果市场等多家市场集中搬迁而来,我们在这里进行了门面装修与冷藏设备及设施的投资,市场刚刚得到稳定。现在原水果市场又重新违规开张,使我们的生意大受影响。目前已进入水果销售旺季,这种情况不改变,我们就可能血本无归了。希望有关执法管理部门能为我们主持公道。
记者走访有关专家认为,小而全的无序竞争,影响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容易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政府在鼓励市场自由、公平竞争的同时,不应放弃宏观调控手段,以规范市场,制止无序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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