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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通报存在重大火患的8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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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8日16:12 新疆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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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11月28日消息 27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召开火灾隐患单位通知会,公布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38家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即擅自投入使用的单位。
据《乌鲁木齐晚报》报道,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是皇朝大酒店、文联大厦、准噶尔市场、热比亚大厦、新疆科技馆、新疆自治区图书馆、五星大厦、伊斯兰大饭店。
通报的另38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是:好家乡超市、新拓大厦、聚福德大厦、国际大巴扎、新疆民街、汇丰大厦、成功广场、世纪广场、世纪百盛花苑、国菁苑小区、北国春城、东风超市商住楼、妇幼保健医院综合楼、天山医院、红山新世纪、新疆一建综合楼、西部超市(诺玛特超市)、准噶尔宾馆(装修楼层)、区博览中心(新馆)、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外科楼、商贸城文体大楼、乌鲁木齐石化总公司(高层住宅楼)、绿色使者中央空调公司(包括厂房和办公楼)、博望汽车销售公司(展厅)、沙区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宏运大厦、深圳城、金阳大厦、乾元大厦、富成百货商场、福安德公司(有色大厦7、8层,11~16层)、万隆酒店、广汇泰琛公寓楼、海港高层商住楼、五洲实业开发总公司、新疆心脑血管病医院、建设广场(天发房地产公司)、佳雨大厦。
火灾隐患表现在硬件方面:未配齐消防设施,或因管理不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软件方面:使用者对消防工作浮于表面,岗位人员技能差。
郭连山强调指出,对根本不具备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要坚决关闭,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要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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