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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纵横
香港一高级警司免费嫖妓被判有罪 可判入狱七年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8日13:10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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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香港11月28日电 香港高级警司冼锦华涉嫌免费嫖妓案今早在区域法院裁决。冼锦华及另一被告林春叶全部罪名成立。
45岁的冼锦华,共面对3项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名,而另一项政府人员收受利益罪则于较早前获判无罪。案件中最关键之处在于,冼锦华接受的性服务,是否由另一被告林春叶“免费”提供,以及冼在案发时是否“正在当值”。
“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属普通法罪名,没有明文规定最高刑罚,因本案在区域法院审讯,最高刑罚为判监7年。
42岁的女被告林春叶,被控3项控制他人卖淫及3项向政府人员提供利益罪名亦成立。(吴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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