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新拆迁办法征求意见稿昨起公示,这项事关当前城市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新办法,在政府高度重视和群众高度关注下,历经长时间修改和完善终于出台,这是政府理性执政、善待百姓的重要举措。 拆迁是城市经济发展和实现长远利益的重要手段。从2002年起,南京市拆迁规模不断放大,今年达到4万多户。繁重而艰巨的拆迁任务面前,现行的拆迁政策暴露出不少问题和局限性,拆迁过程中的矛盾有所增加。拆迁主要在老城区进行,而老城区不少家庭人口多、下岗失业人员多、低收入者多,部分低收入家庭甚至以老房子作为基本的生产及生活资料,因拆迁而生活陷入困难。“拆迁新政”一系列举措正是突出了对群众利益的保护和善待百姓的宗旨。新办法充分体现“等价有偿”的原则,为缓解被拆迁居民买不起房、买不到房的矛盾,补偿标准向市场价靠近;为体现公平原则,房价评估由双方商定的中介机构进行;为进一步提高补偿水平,实行最低单价和最低总额两条托底保障线,托底不封顶;严格限制强制拆迁行为,对违规和野蛮拆迁行为出台严格的惩罚规定等。新办法尽管可能还有未尽完善之处,但它以保障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为指导思想,重视科学民主决策、重视吸收专家和群众的意见,经公示修正后一定会更完善,会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公民意识蓬勃生长的时代,社会大众的主体意识、维权护权意识日益觉醒。尽管社会出现了分层现象,有富人,有穷人,有精英,有贫民,有强势,有弱势,但每一个人的权益都是平等的。拆迁新政就是要健全法律法规,保障被拆迁群众的权益神圣不受侵犯。南京市的“拆迁新政”同时也传递出政府对城市治理方式的变化,从权力型政府到责任型政府,从单向管理型到多向善治型,更多地注重以人为本,以百姓利益为本,如是才能更好地实现国家与社会、政府和民众良好的沟通协作,大大提高政府管理公共事务和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新华日报)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