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段树军 李慧莲12月3日沈阳报道 “如果不能建立新的机制,今天的投入就会换来明天的包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刘世锦在今天召开的“东北振兴战略国际研讨会”上表示,不破除束缚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东北老工业基地就难以振兴。他认为,东北国企改革可以采取政府“花钱买机制”的原则,通过弥补资金缺口,建立起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刘世锦说,新形势下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振兴,关键在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要求政府转换职能、企业转变体制和机制。在此过程中,政府能够并且应该发挥的领域是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 刘世锦认为,以重化工业为主的国有大企业是东北沉重的历史包袱,这些历史包袱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最为棘手的问题,但不解决这些包袱,东北国有企业的全面转型就无法实现。目前已经到了国企转制攻坚阶段,解除历史包袱仅靠企业是力不能及的,政府协助支付改革成本既是必需的也是合理的。从建立新体制的角度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任务属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范围,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直接所有者,在国有企业转轨过程中承担特殊责任。 刘世锦建议,在国务院的指导下,可在东北省一级指定专门机构,制定周密的、可操作性强的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改制规划,与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设立和运行相配合,授予该专门机构处置所管国有企业资产的必要权限。要推动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降低国有经济在东北三省的比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中央和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优先解决职工身份转换问题,分步骤解决社保等问题。在“人”与企业能够分离的基础上,积极引入新的投资者,与商业银行合作,寻找可行的债务和企业重组方案。 刘世锦还提出,一个可供考虑的方案是在现有的国债资金中拨出部分资金,或由国家分期发行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专项长期国债(如10年期)来支付东北国企的改革成本。他指出上述方案的优点就是借助发债这一金融工具,将改革成本的支付和归还在时间上的矛盾加以化解,使中央政府的责任与地方政府的责任有机结合,使债务的发行和归还与国有企业的改制、国有资产的减持有机结合。在先支付改革成本的情况下,给企业改制和资产减持留下很大的时间余地。他说,中央政府的有限资金今后不宜主要投到建设项目上,特别是不能投到竞争性领域的生产项目上。 但刘世锦强调,支付改革成本不仅仅是为了“解困”,不是为解除包袱而解除包袱,更不能理解为向国家要钱的借口。东北在花钱买机制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后,一定要有相应的改革成果。应当实现的改革目标是:使职工身份转化,由“企业人”转变为“社会人”;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分离企业办社会部分,使企业专注于生产经营;职工与企业的关系理顺,企业资产有可能进入重组程序。总之,要让被旧体制束缚的人和资产流动起来。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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