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商城 - BBS - 搜狗 
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
福建严惩8-26爆炸案和3起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5日16:00  人民网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人民网福州12月5日电 记者蔡小伟报道: 福建省政府12月4日决定,对闽侯县“8·26”爆炸刑事案件和“7·31”重大烟花爆炸事故、厦门湖里区“8·9”重大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南平市“7·14”特大交通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作出行政处分。

  经调查,闽侯县“8·26”爆炸刑事案件造成21人死亡,31人受伤,这是一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的刑事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归案。“7·31”重大烟花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36人受伤,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按有关规定,对上述两案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如下处分:福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牛纪刚行政警告处分;闽侯县县长陈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吴香基行政记大过处分;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枪爆科科长周玉飞行政撤职处分;闽侯县公安局局长陈红卫行政撤职处分;闽侯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林良穗行政撤职处分;荆溪镇镇长林江南行政撤职处分;上街镇镇长林梓金行政撤职处分;涉嫌犯罪已被逮捕的闽侯县公安局原副局长翁林开除公职处分;闽侯县荆溪公安派出所所长林长钿行政撤职处分;闽侯县上街公安派出所所长王金秋行政撤职处分。同时,建议按法定程序罢免赵民光的闽侯县上街镇沙堤村村委会委员一职。

  

转自搜狐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中国艾滋病二十年
·北京的哥 不再侃政治
·房产暴利 有道理?
·白衣天使为何与狼共舞?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 相关连接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2个] (半角逗号分隔;0.2元/条)
短信内容:
署    名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