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杰人 据12月3日《法制日报》报道,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在公立医院体制改革中,国家将“大踏步”后退,政府只直接举办部分公立医院。这位负责人说,国家退出公立医院后,一部分实行“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实行国有民营的改革;另一部分即可转制为民办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医院,可以实行股份制改造。 我注意到,尽管这位负责人强调反对将医院“一卖了之”的做法,但毫无疑问,他所说的“大踏步后退”,足以表明政府将从过去包办医疗机构的模式转换为举办和控制重点医院,放手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思路。 和教育业一样,中国的医疗业长期以来被政府垄断和控制,医疗机构被称为“事业单位”而非企业。这种性质的定位,和医院在操作过程中以营利为追求的实际状况不相符。这些年来,即便教育机构也向民办资本放开并承认民办学校的营利权,但医疗机构基本上是铁板一块。 我们通常可以发现,虽然医院通过提供医疗服务和出卖药品赚取不菲的利润,但由于披着“事业单位”的外衣,医院可以不交税,可以逃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主体义务。 中国医疗机构的这一自相矛盾的性质有历史渊源。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下,国家以给公民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作为理由,由政府设立公立医院。这种做法旨在向全民提供福利性的医疗服务。 但在实践中,中国的医疗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福利型服务,从设立伊始,中国医院就走上了营利的轨道。在贫富分化加剧的现实条件下,越来越多的民众不仅不能享受到公立医院的福利,反而可能因交不起昂贵的医疗费而耽误病情甚至面临死亡的威胁。 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所举办的医院,实际上大多是打着福利和事业的牌子,行牟利之实。 中国医疗机构的“事业化”,一方面使得医疗事业裹足不前,另一方面也妨碍了其他资本对医疗行业的介入。后者反过来还可以加剧医疗工作的落后。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政府举办医院,如同80年代初期政府举办国营企业一样,体制不清、产权混乱、经营失控等弊端一步步体现出来。这些弊端不仅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了一句空话,还使很多公民看病更难。 现在,无论政府采取什么方式处置原来在医疗机构中的产权,只要政府决定退出大部分医疗机构,这就是一个重大的进步。通过政府的退和其他资本的进,在竞争的机制下,相信医疗事业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契机。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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