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曙明 12月12日,原中央电视台文艺部主任赵安和词作者张俊以这对曾经的“好搭档”,成了“难兄难弟”:一个行贿,一个受贿;一个判十年,一个判六年(张俊以同时犯有诽谤罪),11万元现金和价值 50万元的音像设备,注定成为两人心中永远的痛。 当制片人的选择影响甚至决定着自己前途和命运,“投资”制片人意味着一本万利的时候,难道只有张俊以动了“搞定”制片人的歪心思并付诸行动?当对制片人缺乏有效制约,对于送上门的钞票“不收白不收,收了也白收”的时候, 难道只有赵安经不住诱惑动了凡心?这一事件留给我们太多想象的空间。而透过赵安和张俊以两个个体的命运,文艺腐败的问题也再一次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 明星偷税漏税,文化人诈骗,各种评选活动中的“猫儿腻”,艺术院校招生中的暗箱操作……文艺腐败就这样侵害着我们的肌体,腐蚀着我们的社会。今年“两会”期间,文艺腐败问题成为对“艺术腐败”有切肤之痛的文艺界代表委员议论的热门话题。作家魏明伦将文艺腐败总结为“五权”交易:“权钱交易、权名交易、权色交易、权情交易、权权交易”,得到强烈共鸣。 腐败无孔不入。当各个行业、部门普遍受到腐败侵扰的时候,希望文艺界成为一方净土,当然不现实。但文艺腐败发展势头之猛、危害之大,却超出人们的想象,也考验着我们的承受力。 文艺腐败滋生蔓延,和一些所谓的“文艺人”素质低下密切相关,更和体制不完善有关。拿影视圈来说,制片人和导演的地位举足轻重,其权势足甚至可以用“一言兴城”来形容,这种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出现腐败就是一种必然。另外,由于文艺活动的特殊性,和国家机关等其他领域相比,人员管理相对松散,制度规范和道德约束机制相对薄弱。种种因素交织在一起,促成了文艺腐败的严峻现实。 文艺活动除了娱乐的功能,更承担着“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思想宣传任务。既然文艺腐败带给社会的只能是失望和痛心,那么,治理文艺腐败,也就不能不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心声。 治理文艺腐败,首先需要加大打击的力度。今年7月16日,香港廉政公署展开“舞影行动”,拘捕22名唱片和传媒界的高层人物,原因是他们涉嫌向有关广播公司的高级行政人员提供利益,以确保公司旗下多名歌手的歌曲能在流行榜上占据高位,并且能在该广播公司颁发的音乐奖项中获奖。香港廉政公署的这一行动,不仅在香港,在内地文艺圈内也产生很大震动。赵安和张俊以获罪,透露出司法机关重拳出击打击文艺腐败的信息,对那些存有侥幸心理的不法之徒,是一个不小的震慑。 但是,仅有打击又是远远不够的。既然文艺腐败是制度不规范的产物,那么,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预防文艺腐败的发生,才是根本途径。比如加强内部管理,日前,中央电视台对近20名中心部门主任级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对调,防止“执政”时间太长形成权力小圈子,就是一个可喜的信号。再比如,建立对制片人的制约机制,改变改变制片人一个人说了算的不正常现状。 同时,还需要媒体加大对文艺活动的监督力度。时下,媒体有关文艺活动的报道不少,但多是盯着明星绯闻,热衷于传播小道消息。对于文艺圈不良现象的监督,却相对薄弱。只有让文艺人的所作所为更多地接受阳光的“沐浴”,文艺腐败才能切实减少直到绝迹。 还文艺界一片净土,是人民的呼声。我想,一旦认识到自己悲剧的根源,赵安和张俊以也会从心底发出同样的呐喊。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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