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系列杀人、强奸、抢劫,此案被沈阳市公安局列为“串联54号”案、省公安厅确定为“三号公案”,在“百日会战”中,在沈城警方的通力合作下,该案终于成功告破。昨日,沈阳市公安局正式向社会公布破案经过。
省市领导高度重视
犯罪嫌疑人王强系辽宁省宽甸县步达远镇步达远村人,曾因扒窃和敲诈两次被教养。自1992年以来,王强先后流窜于沈阳、铁岭、上海等地,进行杀人、强奸、抢劫作案,杀死杀伤多人、强奸妇女多名并抢劫被害人财物。他所犯下的罪行,引起了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多位领导多次听取案件情况进展汇报。2002年,沈阳市公安局将此案列为“串联54号”,在“百日会战”中,省公安厅又将此系列案件确定为全省“三号公案”。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明确提出:一定要在“百日会战”中突破此案,沈阳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刘和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侦破工作。
统一部署全面排查
沈阳市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相关部门按照沈阳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一方面通过强化巡逻守候,在城市带状公园等犯罪易发地区,采取化装侦查和跟踪布控等手段,控制和发现犯罪;另一方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作案规律、特点,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出没或落脚藏身的地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在全市各监管场所进行广泛、深入的发动,开展深挖犯罪活动和“坦检”攻势。市、区两级政法委及公、检、法、司领导都深入监所,宣讲政策,强化对在押人员的敦促教育。大东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过问侦破工作进展情况,大东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开展深挖犯罪活动和“坦检”攻势亲自部署、动员。
锁定犯罪嫌疑人
看守所通过对在押人员开展深入细致的教育敦促工作,抓住蛛丝马迹不放,认真进行挂靠,获得重要线索。一在押人员检举原开原籍无业人员王强有重大嫌疑。大东公安分局领导对此线索高度重视,调集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开展抓捕工作。专案人员不辞辛苦,数次往返沈阳、开原两地,7月14日,在当地公安部门配合下,乘其不备,一举将王强擒获,并于当晚押解回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强交待了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事实。7月15日,经技术检验,确定王强就是“串联54号”的犯罪嫌疑人。
王强累累罪行回放
2000年9月19日早晨,在大东区德胜路临清巷,沈阳仪器仪表研究所锅炉房南墙外北运河岸边发现无业人员赵某和孙某被害。赵和孙的左胸和左颈部各被刺一刀,均刺破心脏,导致大量失血死亡。被害人的衣兜被翻动,孙被强奸。赵所用的一台自行车丢失,分析是被犯罪分子骑走。
2000年7月25日早,铁岭市开原县城效乡许台村民房内发现村民钱某和妻子周某、妻妹周某某被害于家中炕上,三人头部均有钝器打击痕迹,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现场被翻动,周某某被强奸。
2002年10月17日凌晨,在沈阳市农业大学林学院实习基地植物园内发现赵某和张某被害。赵某颈部被刺两刀,张某颈部被刺一刀,背部两刀,均刺破动脉,导致大失血死亡。被害人的衣兜被翻动,张某所用一台紫花色26型斜梁自行车丢失,分析被犯罪分子骑走。张某被强奸。
重案点击
昨日,沈阳警方向外界宣布:曾轰动全省的沈阳市“串联54号”案件、辽宁省“三号公案”成功告破。“超级杀人狂”王强(男,28岁,住辽宁省宽甸县步达远村)在11年间先后流窜于沈阳、铁岭、上海等地实施杀人、强奸、抢劫,杀死杀伤多人,强奸妇女多人并抢劫被害人财物,社会危害和影响极大,被列为“百日会战”期间必破案件。沈阳警方通过在监管场所开展“坦检”工作,成功的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三下开原将其抓获。
案情闪回
运河边频现杀人强奸案
自2000年起,在沈阳市南北运河内频频发生恶性杀人强奸案,歹徒作案手段之残忍、手法之毒辣,令警方异常震惊。
2000年5月9日,警方发现一对青年男女被人杀死在沈河区先农坛路的南运河东岸。经调查发现,死者为外地来沈打工人员王某(男,20岁)和刘某(女,20岁)。二人都是左胸部中刀,刺破心脏而死。刘某被强奸。
2000年9月19日早晨,有人发现一男一女死在大东区德胜路临清巷的北运河西岸。死者为住在德胜路勤劳一巷的李某(男,57岁)和住在大东区工农路的刘某(女,41岁)。刑警出现场时发现,二人都是左胸部和左颈部中刀,刀都是准确的刺破心脏,导致被害人失血过多而死亡。两被害人的衣兜被翻动过。刘某被强奸,肛门和阴道内都有完整的精虫。刘某的一台24型红色斜梁自行车在其被杀后失踪。
2002年10月17日凌晨,有市民发现一对男女被杀死在沈阳农业大学林学院实习基地植物园内。死者为住东陵区马官桥的李某(男,52岁)和住天柱山小区的陈某(女,52岁)。歹徒在李某的颈部刺入两刀,在陈某的颈部和背部刺中三刀。二人都被刺破动脉,导致大失血死亡。陈某被强奸。陈某骑来的紫花色26斜梁自行车丢失,警方分析自行车被杀人者骑走。
大案攻破
“串联54号”展开主攻
运河杀人、强奸、抢劫案频频发生,引起了沈阳市公安局和辽宁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侦查。办案人员经过侦查和技术串联后发现,这一系列的恶性案件系一人所为,作案者为一矮个男子,北方口音,眉间有川字皱褶,经济状况较差,估计是流窜人员或外地来沈打工人员,可能骑着一台自行车活动。男子行凶时使用的是一把10厘米以上的单刃刀具。歹徒专抢在运河边谈情说爱的男女恋人,许多案件是在杀人抢劫后奸尸。随后,沈阳市公安局将此案确定为2002年“串联54号”案件,并展开重点攻坚。
除了根据掌握的线索追踪歹徒行踪外,沈阳警方在易发案的运河、公园等地段展开大规模的、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布控。但案件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
百日会战“三号公案”
今年“百日会战”中,辽宁省公安厅将此案确定为全省“三号公案”,全力攻坚。辽宁省公安厅李文喜厅长明确提出,一定要在“百日会战”中突破此案。沈阳市公安局决定由常务副局长张庆明和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建明负责,举全局之力,啃硬攻坚。力争将此案在沈阳破获。
沈阳市公安局定下了两条战线作战的方针来攻克“串联54号”案件。在第一条战线上,沈阳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大巡逻守候力度,在带状公园等易发案地点采取化妆侦查和跟踪布控的手段展开侦破,并控制犯罪。组织警力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作案规律,对嫌疑人可能出现和藏匿的地方进行全面排查。第二条战线是在全市各监管场所开展深挖犯罪活动和“坦检”攻势。
政策攻心案犯露头
大东区看守所在对在押人员进行“坦检”动员后,管教刘长凯发现,因抢劫摩托车被抓的在押人员赵某情绪反常,坐卧不宁。他感觉到赵某在进行思想斗争。刘长凯在向所长李月凡汇报后,开始对赵某进行工作。经过宣讲政策和多次耐心的谈话,7月1日,赵某终于开口要检举一个叫王强的人。
据赵某说,王强三十来岁,原来住在铁岭开原。这个王强个子不高,但心狠手辣,曾多次在公园抢劫。王强外出的时候经常携带刀具。王强常骑自行车外出,好穿一双黄胶鞋。据赵某回忆,他曾看见过王强拿着一条带血的项链和很贵重的手表,王强说是抢来的。2001年夏季的一个下雨天,王强曾约赵某去大二环一带去抢劫,但因时机不成熟没有得手。事后,王强还给他讲了一通抢劫的经验,告诉他,在下雨天,可以到公园的凉亭里去抢劫,容易得手。赵某反映了王强的情况后,李月凡所长找赵某再次谈话,详细了解王强的情况。在向大东公安分局领导汇报后,大家经研究认为,这个王强的各种特征与“串联54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极为相似。至此,这个“超级杀人狂”浮出了水面。
三下开原恶魔落网
7月3日,负责执行抓捕任务的大东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一下开原。经过大量摸排,办案人员没有发现王强的踪迹。返回沈阳后,侦查员制定了更为周密的摸排和抓捕方案,于7月7日二下开原。他们在开原市王强可能落脚的地方进行摸排,但仍然没有发现王强。
返回沈阳后,办案人员经研究认为,王强的母亲住在开原,开原是他的老家,要紧紧盯住开原的线索不放松,三下开原,继续抓捕王强。7月14日,侦查员再次赶赴开原。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当日中午,侦查员获取了重要信息,王强在他母亲家所在的马家寨乡腰堡村出现。当日下午,侦查员秘密进入腰堡村。当抓捕人员走到村口时,遇到了正在路上走的王强。侦查员立即冲过去将其抓获。
经审讯,王强陆续交代了自1992年以来杀人、强奸、抢劫的犯罪事实。尽管案件审理仍在进行中,王强交代的案件也正在核查中,但王强作案之多、杀人之多,都是近年来罕见的。仅2000年7月间,王强就杀人、抢劫、强奸作案两起,杀死5人。2000年7月6日,王强潜入开原市开原镇印某家中,将印某母子杀死后抢劫财物,并对印某实施强奸。2000年7月24日夜,王强进入开原市城郊乡村民赵某(男,29岁)家,将赵某和妻子杨某(女,26岁)、妻妹杨某某(女,19岁)杀死。将杨某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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