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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限期归还5亿元公房出售款、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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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1日10:44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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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太原1月1日电 记者安洋报道:公房出售款、住房公积金,本都是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的资金,却被挪作他用,目前尚有5个多亿没有收回,山西省政府急令限期归还。
据统计,截至2003年11月30日,山西省尚有逾期项目贷款余额515016万元没有收回,其中售房款30535万元,住房公积金20966.16万元;住房公积金违规资金5400万元。大量资金都集中于政府统建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回收难度极大,资金安全很难保证。
副省长宋北杉近日在全省住房公积金会议上强调,以上行为不仅严重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长期下去还将引发社会不稳定。就此,省政府要求各市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予以解决,属政府决策造成的损失,政府要承担还款责任,2004年2月底前需将还款计划书报省政府。各地应层层签订还款责任书,明确还款时间及责任人,确保资金安全和职工权益。就山西省煤炭企业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内部挂账5.46亿元问题,省政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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