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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曾经失落的程序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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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2日10:21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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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近日向媒体通报了刚刚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内容之一是申请强制执行须集体讨论;二是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三是强制拆迁前要开听证会;四是不服行政裁决可以起诉;五是未经裁决不得强行拆迁;六是胁迫强制拆迁将被严惩(2004年1月1日《京华时报》)。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出台,是建设部在新年到来之际,向全国人民献上的一道厚礼。这道厚礼中最核心的部分是:完善了城市拆迁中的制度设计,十分合理地对拆迁者的权力进行限制,给被拆迁者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救济渠道,将拆迁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轨道。上面提到的六道程序,等于给拆迁者的头上戴了六道紧箍咒,为被拆迁者提供了六重保护。这个新规程的出台,表明了国家在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时,把公民个体合法利益置于优先考虑的地位,这与当前修宪当中反映出来的新思想、新内涵是完全一致的。
城市拆迁论其实质是拆迁方和被拆迁方两种利益的博弈。利益的巨大冲突,必然导致博弈的程度异常激烈。但由于博弈双方力量强弱之对比不可同日而语,更加上拆迁者手中握有一定的行政权,最后倒下的必定是被拆迁者。因此,有人称之为“用土豆换黄金的游戏”。实际上,被拆迁者最深层的悲哀不在于力量的弱小,而在于在利益受损时没有话语权,其权利实现得不到充分的救济。也就是说拆迁制度的粗糙和程序的省减,使被拆迁者在根本不可能充分地获得救济的情况下就被征服了。
没有程序正义保障的实体正义,是虚假的正义。如果国家单纯向公民作权利宣告,而没有规定限制权力运行的程序和公民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救济的程序,那么宣告的权利将无法得到实现,“土豆之所以可以换黄金”问题的根源就在这里。程序正义的缺失,使占强势地位的拆迁者行为时如鱼在水中游动,畅快自如,被拆迁者在理性范围内只能束手就擒,这是城市拆迁中最大的失败。现在建设部出台新《规程》,旨在找回城市拆迁中曾经失落的程序正义,制约强者,保护弱者,使双方尽可能地站在平等的位置上对话。虽是亡羊补牢,但为时未晚。
许多评论家在总结刚刚过去的2003年时,将它称之为“权利年”。这一年中许多重大公民权利受到重视,得到实现,确实让人高兴。但是,2003年对于城市拆迁中被拆迁者的权利保护却不是那么有力,发生了一些悲剧。但愿在新的一年里,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保障下,被拆迁者的权利能够得到充分地尊重与实现。
刘吉涛(山东 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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