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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商狂骗全国77家单位2.3亿 案件惊动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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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2日09:28 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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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永州1月1日讯手头没有国库券却伪造公章,诈骗资金2.3亿多元。近日,永州市芝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惊动了国务院的合同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朝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
今年54岁的陈朝平,是永州个体房地产商。1994年1月,原永州市(现芝山区)财政局所属永州市国债服务部,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办理了257号席位。2月25日,该服务部与陈签订协议,将席位承包给陈经营2年。协议明确规定,不准场外交易,仅限从事国库券交易。
陈入场后,并未从事国库券交易,而是私刻永州市国债服务部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伪造授权签名手续,虚开国库券代保管单。在手头并无国库券的情况下,陈与全国77家单位签订国库券回购合同77份,骗取金额高达235895217元,全部用于个人炒股和投资房地产。2002年4月,陈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一审宣判后,陈已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稿源:三湘都市报)(作者:钢圆)(编辑:张广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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