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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进考场带手机就算作弊 考研教育部紧急修考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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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9日09:38 北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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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本周六、日进行,全国报考本市研究生的考生共27454人,比去年增长20.36%,其中统考考生23500人,MBA1522人,法律硕士903人,推荐免试生1111人。本市共有20605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届时考生将在近700个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在即,市招办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未带证件者不准进入考场。凡在考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者,一律按作弊论处。
-2004年1月10日下午14:00至17:00进行外语考试,因统考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需进行听力测试,考统考外语的考生于1月10日的13:30至13:45入场,13:45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请考生务必在13:45前进入考场。
-开考前一天,请考生先到考点熟悉考场,使用无线耳机或半导体等接收外语听力的考生,务必提前试听,调试好自己的接收设备。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本市考试机构进一步规范考场的设置和管理,严格考风考纪,严肃各种形式违纪舞弊形式的处理,请考生务必按照考场规则的要求参加考试。
考场喧哗做手势成绩全作废
为了严肃考风考纪,教育部特意制定了对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
凡是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携带“考场规则”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监考人员要求放置的;接传、交换、抄袭他人答案的,或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的;接看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电子通讯设备的;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的;在答卷中作有表明或暗示自己身份的其他标记的;答卷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出现上述情形的,考生该考试科目的成绩无效,以零分计,确有必要的,还可当场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的资格。
凡是以虚报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档案及以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采取不正当行为或非法手段获取试题内容的;由他人代考的;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卷的;严重扰乱报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窃取、偷换、涂改答卷,伪造、变造考试成绩和考试信息的;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等。只要有上述情形的,取消该生当年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确有必要的,也可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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