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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银行收费应明码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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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9日10:57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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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应明码标价
已有银行根据银监局颁布相关办法制定新价目表,市民呼吁收费应更透明
昨日,在振华路中国银行某营业点记者看到了全新的服务价格表,该表从本月1日起正式实行,是由中国银行总行根据去年6月26日银监局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制订并统一实行的。虽然《暂行办法》已实施多月,但仍有不少银行不实行明码标价的情况,并“悄无声息地”收取各项费用。不少市民认为银行收费已势在必行,银行收费还要更加透明化。
半数银行未明码标价
去年10月1日,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使得商业银行的服务价格收费有法可依。根据《暂行办法》规定,银行收费将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办法》实施后,记者曾走访了11家银行营业网点,发现有一半没有实行明码标价。在中行位于振华路的一家营业网点,记者看到中行新的服务价格表分为个人服务以及对公服务两大块。该行燕南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存人民币零钱不收取“点钞费”,大额取款也不用交钱。
公开价格让市民心中有数
由于《办法》中规定的政府指导价一直没有出台,“无所适从”成为一些银行迟迟未明码标价的理由。但是,没有明码标价并不意味着就不收费。以ATM机跨行取款收费为例,有的银行已经开始收费,但并没有在ATM机旁贴出公告或者在网点里挂牌说明。
除了一些银行不明码标价外,即使明码标价的银行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比如有的银行这家网点挂出了价格牌,那家却没有;有的价格牌上收费项目并不全面,一些项目要求客户到柜台去咨询……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害怕客户流失是一些银行“遮遮掩掩”的原因,害怕泄露商业机密则是另外一个原因,这一点在对公业务的收费项目上更为明显。对此,不少市民希望银行尽快全部实现明码标价,让大家做到心中有数。本报记者 杜雅文
链接 部分收费服务
1.ATM机跨行取款手续费。自今年1月3日起,招行“一卡通”同城跨行取款每笔开始收取2元交易费,从取款账户上扣。
2.借记卡年费。从去年开始在工行办理牡丹借记卡的新用户被收取10元/年的费用(在工行有两万元存款客户可免费)。
3.个人账户收费。开户免费,办理存款凭证挂失等业务时将收取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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